預付土地增值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待開發項目滿足完工條件,相應的收入和成本結轉至損益時: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如何理解稅費?
稅金及附加反映企業在主營業務中應承擔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按規定計算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稅費,
借:稅和附加費
貸款:應付稅款等。
退回的消費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稅款,應以實際收到的金額為準。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稅和附加費
“稅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余額應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應交稅金和稅金及附加有區別嗎?
毫無疑問,這兩者之間肯定有如下區別:
應納稅款在繳納時直接核銷,稅金及附加直接結轉本年利潤。
“應交稅費”是壹個負債賬戶,貸方增加,借方減少;“稅金及附加”科目屬於費用類,借方增加,貸方減少。
土地增值稅的增量如何計算?
增值是指納稅人轉讓不動產取得的收入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扣除規定的扣除項目後沒有余額的,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增值額的計算公式為:
增值額=房地產轉讓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但是,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按照房地產評估價格計算征收土地增值稅:
1,隱瞞或者虛報房產交易價格;
2.提供的扣除額不真實;
3、轉讓房地產的交易價格低於房地產評估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