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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行對外開放,我國政府采取了哪些重大舉措?

壹、在擴大內需的同時,采取各項政策措施,千方百計擴大出口,開拓國際市場

1998年以來,面對亞洲金融危機沖擊和國內有效需求不足,以及經濟結構性矛盾突出疊加交織的困難局面,黨中央、國務院總攬全局,審時度勢,及時果斷地實行擴大內需的方針,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與此同時,繼續擴大對外開放,成功地穩住了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在世界貿易和投資持續低迷、貿易保護主義日益加劇、國際商品價格走低、國際主要貨幣匯率大幅波動的形勢下,果斷采取提高出口退稅率等壹系列擴大出口的政策措施,對外貿易取得長足發展,確立了貿易大國地位,國際競爭力迅速提高。

1.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努力鞏固傳統市場,大力開拓新興市場,降低國際市場風險。在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快發展的前提下,各國經濟之間的關聯度越來越強,壹國的經濟危機或變故,極有可能變成區域性或世界性的災難。在世界政治經濟不確定性因素加大、世界市場瞬息萬變的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1992年提出了壹個重要戰略,即實施市場多元化戰略,在積極開拓國際市場的同時,減少或避免世界不確定性可能對我國出口造成的影響。特別是1998年以來的五年間,市場多元化戰略進壹步推進,在鞏固和發展美、日、歐等傳統市場的基礎上,又進壹步開拓了俄羅斯、印度、非洲、拉美、中東等富有潛力的市場,同時註重加強與發展中國家的經貿關系。對美國、日本的出口,由1997年的326.9億美元和318.2億美元,分別增加到2002年的699.5億美元和484.4億美元。對俄羅斯、印度的進出口總額,由1997年的61.2億美元和18.3億美元,分別增加到2002年的119.3億美元和49.4億美元。我國進出口商品市場的多元化格局已經基本形成,1980年我國出口或進口超過1億美元的國家和地區分別為29個,到2001年,出口或進口超過1億美元的國家和地區分別上升為86個和67個。2002年我國出口商品國別(地區)占出口商品總額的比重分別為美國21.5%、香港18%、日本14.9%、歐盟14.8%、東盟7.2%、韓國4.8%、臺灣省2%、澳大利亞1.4%、加拿大13%、其他國家和地區13%。除加拿大外,與10大貿易夥伴的貿易額均保持了兩位數的增長,合計占我國對外貿易進出口總值的85.2%。

2.實施以質取勝和科技興貿戰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提升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出口商品結構實現了第壹個根本性轉變,即從初級產品出口為主向制成品出口為主的轉變。近10多年特別是1998年以來,政府制定了壹系列政策措施,進壹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壹是繼續下大力量抓好機電產品出口。制定政策,把機械及設備、電器及電子產品、運輸工具、儀器儀表4大類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7%,將農機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3%。鼓勵機電產品出口企業增加科研投入,研究開發費年均增長幅度在10%以上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應稅所得額。積極鼓勵機電出口企業通過質量體系、環保及安全認證,加快培育壹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較強核心競爭力的骨幹企業,擴大名牌機電產品的市場份額,促進大型成套設備、通信電子等產品出口。二是提高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能力。加快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全面落實鼓勵軟件產業、集成電路產業發展政策。三是加大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力度。抓好重要資源性、勞動密集型產品和農產品的深度開發,提升我國出口傳統大宗商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這些政策和措施,有力地推動了以質取勝戰略和科技興貿戰略的實施,大大提升了我國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出口商品正在實現從粗加工、低附加值產品為主向精深加工、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產品為主轉變。機電產品連續9年成為我國第壹大類出口商品,2002年機電產品出口1570.8億美元,占全國出口總額的比重從1997年的32.5%上升到48.2%,對當年總體出口增長的貢獻率為64.4%。高新技術產品成為新的出口增長點,保持了年均25%以上的增長幅度,占出口商品的比重從1997年的8.9%提高到20.8%。傳統大宗商品出口增長態勢明顯,2002年服裝出口411.9億美元,紡織紗線織物及制品出口205.8億美元,鞋類出口110.9億美元,塑料制品出口60.5億美元,玩具出口55.7億美元,分別比1997年增長29.7%、59.7%、29.9%、23.7%、10.5%。我國現實和潛在的比較優勢正在轉化為競爭優勢,已連續多年成為世界上紡織品、服裝、鞋、鐘表、自行車、縫紉機等勞動密集型產品的第壹大出口國。近年來,機電產品中的移動電話、激光唱機、顯示器、空調機、集裝箱、光學元件、電動工具、小家電等出口也升至世界首位。彩電、摩托車等商品出口居世界第二位。

3.深化外貿體制改革,推進經營主體和貿易方式的多元化,提高開拓國際市場能力。壹是改進了市場準入辦法。進壹步擴大外經貿經營權,進出口經營資格逐步實現審批制向登記制轉變。在對國有大中型生產企業、商業企業和科研院所進出口經營權實行登記備案制,對達到壹定條件的私營企業賦予進出口經營權的基礎上,進出口經營權的管理辦法正在與國際接軌。目前有外經貿經營權的內資企業(包括外貿企業、外經企業、生產企業、鄉鎮企業、民營企業等)已從上世紀90年代初的6000多家增加到6萬多家,初步形成了各種所有制企業***同參與開拓國際市場的大經貿格局。二是繼續推進外貿管理體制和國有外經貿企業的改革。完成了外經貿主管部門與直屬企業的脫鉤,加快了政府職能轉變,改革了行政審批制度,著重解決重審批、輕服務等問題。建立健全外貿運行監控體系、應對貿易摩擦的快速反應機制、國際收支預警機制和產業救濟及保護機制,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符合國際貿易規範的對外經濟貿易體制。加大海關通關作業改革的力度,“快速通關”、“便捷通關”、“無紙通關”、“聯網監管”等各項配套改革穩步推進。繼續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外匯收支信息管理體系,加快與銀行、海關等部門的聯網,提高外匯管理水平。為我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創造更好的環境。大力推進中介組織改革,強化行業自律機制,拓展中介服務功能,充分發揮中介組織在信息、服務、協調、應訴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三是實行貿易方式多元化。我國壹般貿易、加工貿易及邊境貿易等其他貿易方式都保持了快速發展。2002年我國壹般貿易出口占出口總額的41.8%,加工貿易出口占55.3%,邊境貿易和其他貿易出口占2.9%。同時越來越多的中國商品進入跨國連鎖經營網絡,2002年跨國零售集團在我國采購商品達300多億美元,占出口總額的10%以上。電子商務得到廣泛應用,目前國內有40%以上的進出口企業開展電子商務,提高了進出口的速度、效益和質量。

4.采用國際通行規則,適時推出鼓勵出口的政策,調動企業擴大出口的積極性。1998年出現亞洲金融危機,當年下半年我國外貿出口出現了近20年以來的負增長,1998年出口增長率從1997年的21%驟然下降到0.5%,影響當年經濟增長約2個百分點,我國應對外部環境變化的能力還比較差。為了扭轉這種局面,我們在擴大內需的同時加大開拓國際市場的力度。五年間,國務院和有關部委連續出臺100多個政策文件,這是改革開放以來出臺政策最多的時期。壹是堅持人民幣不貶值,大幅度提高出口退稅率。綜合退稅率由8.2%提高到15.2%,對生產企業自營出口全面實行免、抵、退稅辦法,對出口規模大、信譽好的重點出口企業優先辦理出口退稅。從2001年起,對1994年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也開始實行免、抵、退的返稅政策,五年累計退稅4000多億元。二是加強對出口企業的金融服務和金融支持。積極擴大出口信貸和信用保險,運用多種信貸方式支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為支持中小企業特別是生產經營高新技術產品的中小企業擴大出口和開拓國際市場,在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設立5億元人民幣專項資金,采取貼息方式給予扶助。每年按中央發展基金的10%補充該項資金。三是在國際形勢多變的情況下,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發揮各項政策的集成作用。四是嚴厲打擊走私、逃套匯等違法犯罪活動,整頓和規範外經貿市場秩序。這些政策對我國企業搶抓國際市場機遇,應對挑戰,克服困難,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上述措施,大大提升了我國企業和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使我國總體上從對國際環境應變能力較弱轉向具有越來越強的抵禦國際風險的能力。2001年面對世界經濟減速、主要貿易夥伴經濟滑坡、國際市場持續萎縮、美國“9.11”影響的嚴峻外部環境,對外貿易不僅沒有減速,反而比2000年的出口增長6.8%,在世界的排名從1997年的第10位越升為2002年的第4位。我國外貿的國際依存度已近50%,其中出口達到25%左右,比世界平均水平高5個百分點。世界銀行資料顯示,1980--2000年間,中國對全球貿易和服務增長的貢獻率為6.9%,位於世界第二位(美國14.4%、日本4.7%);對世界GDP增長的貢獻率也僅次於美國,達14%(美國20.7%、日本7%)。2002年全國海關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凈入庫2590.6億元,從1998年以來的五年中,海關征收的稅款凈入庫近1萬億元。國家外匯儲備從1997年的1398.9億美元,增加到2002年底的2864億美元,居世界第2位。

二、擴大利用外資規模,著力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增強吸收外資的綜合競爭能力

積極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五年來根據國際資本流動的新特點,抓住機遇,擴大利用外資規模,利用外資工作越上新臺階。

1.引導外商投資方向,著力提高吸收外資質量。將利用外資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產業優化升級結合起來,同開發西部和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結合起來,同加快國有企業改組改造結合起來。國務院發了《關於當前進壹步鼓勵外商投資意見的通知》,頒布了新修訂的《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聯合頒發了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國家計委發布了《“十五”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采取各項有效措施,優化外商投資的產業結構。引導外商投向國家鼓勵發展的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及配套產業、基礎設施、基礎產業、環境產業和出口創匯產業。鼓勵外商引進、開發和創新技術,興辦資金技術密集型項目,設立更多先進技術型項目,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加工制造業,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原材料本地化,鼓勵中小企業為大型外商投資企業配套。鼓勵外商投資中西部,努力為中西部地區擴大吸收外資創造條件,不斷放寬對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項目的國內融資條件,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產業政策傾斜的力度。促進外資投向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礦產資源、旅遊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農牧業產品加工等科技項目。鼓勵外商投資參與西氣東輸、西電東送及其配套項目的投資。鼓勵在沿海已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再投資。鼓勵外商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多種方式利用外資進行資產重組,盤活存量資產,轉換經營機制,提高管理水平,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升級,形成新的優勢產業和企業。著力引進先進技術、現代化管理經驗、現代市場運作方式和專門人才。最近幾年,外商投資企業向中國轉移先進技術的速度大大加快。在2001年,已有42%的外資企業使用其母公司最先進的技術,2002年以來這個比重提高到70%以上,外資企業中高新技術企業申請專利數約占全國高新技術產業申請專利總數的2/3。外商投資企業在全國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中所占的比重分別達到65%和80%,帶動了我國出口商品結構的改善。

2.逐步開放利用外資的新領域,不斷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根據改革開放的需要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對外承諾,結合不同行業的特點和發展水平,以服務領域的開放為重點,有步驟地推進金融、保險、證券、電信、分銷、外貿、旅遊、會計、律師、醫療、教育、運輸、現代物流等服務領域的開放。在金融保險領域,有步驟地取消對外資銀行和外資保險公司在服務對象和地域方面的限制,適時推進外資參與國內商業銀行的股份制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各類保險公司引入外資。截至2002年10月底,外資銀行在華營業性機構達181家,獲準經營人民幣業務的外資銀行達53家,上海、深圳、天津、大連、廣州、珠海、青島、南京、武漢等城市對外資銀行開放了人民幣業務。在分銷領域,鼓勵和引導外商投資現代物流、連鎖經營、電子商務,逐步增加外商投資商業零售企業的數量,允許生產型企業建立自已的銷售渠道,包括專業批發、零售和維修服務體系。據調查,目前世界50家最大的零售企業,已經有70%在中國“搶灘登陸”。沃爾瑪、家樂福、麥德龍、普爾斯馬特、伊藤洋華堂、歐尚等跨國零售企業都加快了在中國市場的投資擴張。其他服務領域的開放也加大了步伐。目前我國實際吸收外資的行業分布為:第壹產業1.9%、第二產業63.3%、第三產業34.8%(2001年為29.2%),服務業已成為外商新壹輪投資的熱點。對外開放領域的擴大,為外商投資企業創造了更多的商機,使外商投資規模不斷擴大。1998--2002年,累計實際利用外資2261億元,超過1979--1997年的總和。2000年全球外國直接投資(FDI)14920億美元,2001年跌至7350億美元,下降了51%,是30年來下降幅度最大的壹年;2002年進壹步下降到5340億美元,比2001年又下降了27%。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吸收外資連續9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2002年達到527億美元,同比增長12.51%,首次超過美國,成為世界最有吸引力的外資目的國。2002年底,全國累計批準設立外商投資企業424196個,合同外資金額8280.60億美元,實際使用外資金額4479.66億美元。

3.積極探索新的外商投資方式,不斷拓寬利用外資渠道。適應國際跨國投資的新特點和新趨勢,積極探索采用收購、兼並、投資基金、證券投資、風險投資等新方式吸引外資,繼續鼓勵和擴大外商以BOT、項目融資、基礎設施經營權轉讓等方式在基礎設施領域的投資,繼續實行合作、合資、國際租賃、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形式利用外資。穩步利用國際證券市場引進外資,允許外商投資企業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推動國內企業到境外上市。鼓勵中小企業采取多種形式對外合資、合作,發展配套產業,進入國際配套采購網絡。選擇壹批已完成公司化改制或改制過程中的國有企業,特別是大型國有企業,有計劃地向外資出售部分股份,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經濟命脈的重要企業必須由中方控股外,其他企業可以由外方控股。為了規範和推進新的投資方式,國務院有關部委先後頒布了《關於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關於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資有關問題的若幹意見》、《外商投資企業境內投資的暫行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吸收外資參與資產重組與處置的暫行規定》、《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型公司的暫行規定》、《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等法律法規。多渠道、多形式利用外資的格局已經形成。外商投資在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目前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額占我國出口總額的比重已達到52%,工業增加值占我國工業增加值的比重達25%,稅收占我國稅收的20%,為近2300萬人提供了就業機會,占全國城鎮勞動人口的10%。

4.鼓勵大型跨國公司來華投資,提高跨國公司投資比重。加大吸引跨國公司投資的力度,鼓勵跨國公司向我國轉移生產制造基地、研發中心、地區營運中心,加快建立國際出口采購中心,推進跨國公司把中國納入全球的生產和采購鏈。鼓勵跨國公司通過受讓股份、買斷資產等不同方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向國有企業轉讓先進技術、先進管理經驗。鼓勵跨國公司投資改造傳統農業,通過合資合作等形式建立現代化農業企業集團,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鼓勵跨國公司投資石化、化工、建材等基礎產業,投資電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和航空航天等高新技術產業。鼓勵跨國公司投資中西部地區。在排名前500位的跨國公司中,已有400多家來華投資,設立投資性公司300家,設立研發中心已達400多家,其中設立的獨立研發機構已超過150家。研發中心從針對中國市場的、改進型的、專有技術的開發,開始轉向面向全球制造體系開發新產品。那些較早在中國有較大投資、在中國市場占有較高份額的跨國公司,紛紛追加在中國的投資。汽車、大型IT項目、大型石化項目、手機、制藥、大規模集成電路等領域,成了跨國公司追加投資最多的領域。跨國公司根據全球戰略的需要,正在進壹步調整在中國的經營戰略或策略,向在華投資項目系統化,投資地域集中化,投資方式多樣化,投資管理體制壹體化發展,世界500大公司在華投資項目達2519個。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上工業制成品的重要制造基地,2001年工業制成品出口占世界比重達7.5%。

5.努力改善外商投資環境,提高政策透明度。特別是投資軟環境有了很大改進,這是增強對外資吸引力的根本有效之舉。壹是對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進行了全面清理,使吸收外商投資政策符合透明度原則。對《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和國外資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或實施條例)進行了修訂。國務院有關部門已清理了涉外經濟法規2300多件,其中廢止了850件,修訂了325件。地方政府也按照國務院要求進行有關清理工作。與此同時,出臺和完善了壹系列外商投資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了壹批服務貿易領域吸收外商的法律法規,如《外商投資電信企業管理規定》、《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外商投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定》、《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等。二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壹步簡化外資審批程序,實施規範化、標準化的審批制度;簡化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同、章程的審批,減少隨意性,減少管理層次,改進外資項目的審批辦法;註意保持外商投資政策的穩定性、連續性、可預見性和可操作性,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法律環境,統壹開放、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三是對外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取消了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匯平衡條款、“當地含量”條款、出口業績要求和企業生產計劃備案條款等限制,逐步統壹國內企業與外資企業的稅率,取消各種歧視性政策和差別待遇,加大對外資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保護知識產權,依法保護外商投資企業的權益。規範招商引資行為,采用現代電子技術手段,提高招商引資的實效。

三、實施“走出去”戰略,進壹步拓展經濟發展空間

實施“走出去”戰略,是中央在深刻分析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的基礎上做出的重大決策。在新的條件下擴大對外開放,就必須在“引進來”的同時,加快實施“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的戰略。

1.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開展跨國經營,發揮比較優勢,帶動我國技術、設備、商品和勞務出口。鼓勵和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走出去”在境外投資辦廠,開展各種各樣的經濟技術合作,更多地利用國外的資源和市場,調動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目前,我國境外投資已具有相當規模。截至2002年底,我國設立境外企業6960家,協議投資總額137.8億美元,中方協議投資額為93.4億美元。我國從事跨國經營的各類企業已發展到3萬多家。中石油、中石化、華源、海爾、萬向、遠大空調、新希望、華為等壹批企業在開拓國際市場上都取得了重要進展。開展境外投資的重點正從港澳、中東、北美等少數地區轉移到亞太、非洲、拉美等發展中國家,投資覆蓋180多個國家和地區。

2.逐步拓寬境外投資領域,鼓勵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拓市場,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鼓勵企業從初期簡單從事進出口貿易、餐飲、勞務承包拓展到投資辦廠、境外加工裝配、境外資源開發、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立境外研發中心、建立國際營銷網絡、提供境外咨詢服務、開展對外農業合作、衛星通訊等眾多領域。通過合資、合作、控股參股、收購兼並、技術轉讓等多種形式進行跨國經營,涉及行業包括貿易、工業、農業、資源開發、運輸、旅遊、咨詢、承包勞務等。特別是開發利用國外石油天然氣、鐵礦、森林等資源取得了積極進展。如中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在海外開發的油田生產原油1623萬噸,超過了國內第三大油田的產量。2001年中俄簽署了從俄羅斯到中國輸油管道的協議,中國將參與俄羅斯油田的開發。中信集團、吉林和黑龍江等省的森工集團也都在非洲、南美、新西蘭、俄羅斯等地投資森林開發項目。

3.推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發展,加大開拓國際工程承包市場的力度。鼓勵和支持企業在境外開展對外設計咨詢、工程承包和勞務合作,重點帶動成套設備、技術和服務出口的總承包項目、大型工程和交“鑰匙”工程,推動對外承包與勞務合作上規模、上檔次。鼓勵企業采取的承包方式從分包為主逐步向施工總承包和“咨詢設計--采購--施工”全過程承包轉變,項目經營方式逐步向項目管理、BOT等高層次發展。據原外經貿部統計,到2002年底,我國累計簽訂對外承包工程額1147.8億美元,完成營業額827.2億美元。簽訂對外勞務合作合同額295.2億美元,完成營業額237.6億美元,外派勞務273.4萬人次。目前,我國已有39家企業進入美國《工程新聞記錄》(ENR)雜誌評選的世界最大225家國際承包商行列,11家進入國際工程咨詢設計商200強。中建、港灣、中油國際、機械設備、上海建工等大型專業工程公司都已進入世界10強。

4.完善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各項政策措施,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壹是制定促進措施,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能力。建立企業境外帶料加工裝配、對外承包工程保函風險專項資金、出口信貸及出口信用保險、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援外合資合作基金。充分發揮商業貸款、優惠貸款、無息貸款和發展援助的作用,鼓勵企業帶資承包,在境外承攬大項目。允許具備條件的企業在國內外資本市場融資,利用國際商業貸款增加資本金。二是加強信息和政策服務,引導企業選擇好目標市場和項目。發揮駐外經商機構、商業行會和各類中介組織的作用,為企業提供信息、法律、財務、知識產權和認證等方面的服務。加快建立信息服務網絡系統,擴大信息采集渠道,向企業提供境外經營環境、政策環境、項目合作機會、合作夥伴資質等信息。三是建立保障機制,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充分運用我國在世貿組織中的權利,加強多邊雙邊經貿磋商,減少和排除境外各種貿易壁壘。加強領事保護,制定境外企業和人員領事保護實施辦法,維護我國境外企業和人員的合法權益。

經過15年艱苦努力,我國於2001年12月11日加入世貿組織,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面對經濟全球化、世界多極化和國內進壹步改革開放的要求,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推進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是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的壹件大事,是在20多年改革開放基礎上全面參與經濟全球化的新起點。壹年多來我國在履行承諾的同時開始運用權利,變挑戰為機遇,積極參與新壹輪多邊貿易談判,充分利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各種權利,維護自已的合法權益,原來擔心的農產品、汽車和服務業,不僅沒有被沖跨,反而獲得了新的發展機遇,實現了平穩運行。積極運用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技術性標準等世貿組織規則,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創造了更好的外部環境。國內市場按入世承諾有序開放,對外商投資領域的限制正在逐步撤除。在降低關稅的同時,非關稅壁壘也大為減少。加入世貿組織,使我國的對外開放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為國民經濟發展註入了新動力,壹個更加開放、更加充滿經濟活力和投資商機的國家正在世界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