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2006年新會計準則後,固定資產盤盈的會計核算發生了變化。
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盤盈在批準轉銷前通常是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科目,批準轉銷後則從該科目轉入“營業處收入”科目。按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盤盈應作為前期差錯記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固定資產盤盈不再計入當期損益,而是作為以前期間的會計差錯。
固定資金作為固定資產的貨幣表現,也有以下特點:
1、固定資金的循環期比較長,它不是取決於產品的生產周期,而是取決於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2、固定資金的價值補償和實物更新是分別進行的,前者是隨著固定資產折舊逐步完成的,後者是在固定資產不能使用或不宜使用時,用平時積累的折舊基金來實現的。
3、在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時,需要支付相當數量的貨幣資金,這種投資是壹次性的,但投資的回收是通過固定資產折舊分期進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