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威海海洋職業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威海海洋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壹章 總則
為了規範招生 工作 ,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各項招生工作的正常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 山東 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壹條 本章程適用於威海海洋職業學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威海海洋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4507。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海灣南路1000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本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威海海洋職業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九條 2022年威海海洋職業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錄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統壹組織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壹條 錄取批次:山東省為專科批次;跨省招生錄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原則:
夏季 高考 :依據國家教育部頒布的當年度《教育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院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各專業按照招生計劃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 誌願 錄取。
春季高考:對同壹專業類別進檔考生按高考成績和專業計劃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壹專業誌願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誌願安排專業,仍不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誌願安排專業,依次類推。若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同壹類別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院招生信息網,招辦咨詢電話,錄取通知 書 等。
第十三條 特殊要求:
1.外語語種:我院各專業考生不限制語種,但我院公***外語科目為英語(學院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 語言 課程)。
2.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有關文件和規定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壹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3.無男女比例限制,無單科成績限制,無口語加試要求。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資助政策: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 學費 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 證書 頒發
第十六條 新生 復查:新生入校後,學院采取 考試 、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考生按上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證書頒發:頒發教育部監制的“威海海洋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 畢業 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威海海洋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榮成市海灣南路1000號
郵編:264300
電話:0631—7697577、7697588、7697599
傳真:0631-7697333
招生QQ群:523777804
E_mail:whhyxyzsb@163.com
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Oceanvocationalcollege
第二十壹條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