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辦理申請畢業登記之前,登陸各省市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上述數據準確無誤後方可申請畢業登記。
2、考生成功提交畢業申請後,須登陸各省市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自行打印《畢業生登記表》,並且完成畢業鑒定,畢業鑒定由自我鑒定和單位鑒定兩部分組成。
3、考生在各地市規定的時間內到市、縣(區)考辦提交相關材料,並且交納畢業審定費(含證書工本費),然後按當地自考辦通知的時間去領取畢業證書和畢業生檔案即可。
自考畢業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本人身份證、相關準考證、實踐考核(論文答辯)成績通知單、免考證明(申請過免考的考生)、本科段報考資格審批表,如過修改過身份證信息,導致身份證、準考證、考籍庫及畢業登記時的姓名和條件不壹致,應交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的證明原件及戶口簿)經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鑒定表》,如果是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寫出評語,加蓋公章;如果是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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