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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檔案被會計機構臨時保管的壹年期間,出納可以保管嗎?

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出納人員不得兼任審計人員,不得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支出、債權債務。

由於出納是專門負責各單位貨幣資金收付的會計,會計檔案保管員又是出納辦的,很難防止他利用各種手段搞詐騙。

各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機構按照歸檔要求整理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

收銀員的基本職責是:

1.按要求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

2.根據會計憑證的報銷內容收付現金。

3.負責每天清理庫存現金,核對現金賬簿,按規定程序保管現金,確保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的安全。

4.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票據、印章。

5.負責接收所有銀行收據和憑證,並將其傳遞給相關憑證編制者。

6.負責擔任簿記單位的出納。

7.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