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計有前途。
會計介紹:
會計是壹個漢語詞語,讀音kuài jì,英文名稱為accountan。會計有兩層意思,壹是指會計工作,二是指會計工作人員,會計工作是根據《會計法》《預算法》《統計法》及各種稅收法規為法律依據來核對記賬憑證、財務賬簿、財務報表,從事經濟核算和監督的過程。
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會計工作人員是進行會計工作的人員,有會計主管、會計監督和核算、財產管理、出納等人員。
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壹詞。
工作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壹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每發生壹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須註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辦企業開辦費在第壹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
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由當地稅務機關決定。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筆分錄。第壹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筆分錄:借:本年利潤,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
轉入後如果差額在借方則為虧損不需要交所得稅,如果在貸方則說明盈利需交所得稅,然後做記賬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