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報經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壹般是取得高中以上學歷就可以報考,個別地區需要從事專業工作滿壹年。具體要以當地通知為準。
2、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個別地區無此項,具體以當地通知為準)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博士學位。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壹般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個別地區要求從畢業後算起),其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12月31日。具體要以當地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