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請問:營改增後具有壹般納稅人的車輛掛靠形式的運輸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是怎樣的?

請問:營改增後具有壹般納稅人的車輛掛靠形式的運輸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是怎樣的?

運輸車輛掛靠運輸公司是當今較普遍的存在,公司同意期掛靠就應該視同自己的車輛進行統壹管理、營運、核算。其他由車主自己負責,而售票又由公司統壹售票,這樣就給企業財務核算帶來了麻煩,銷售反映了。

成本沒有,無形中就會虛增了利潤。因此,企業可以要求掛靠車輛的車主將所發生的費用憑據交公司統壹出帳,公司可以在會計核算上掛靠車與公司業務分別核算,月末匯總出報表。跟車主解釋清楚,他們反映出的利潤而產生的企業所得稅由他們承擔。

擴展資料

(1)“掛靠者”的四證統壹,即:“掛靠者”購買車輛的行駛證及使用的道路運輸證、駕駛證、營業性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四證)上的車主、業戶、單位、服務單位都統壹為“被掛靠者”的名稱;存在名義車主和實際車主。

(2)“掛靠者”向“被掛靠者”交納管理費;名義車主不參與經營,不獲取收益。

(3)掛靠雙方簽定有關運輸經營的合同或內部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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