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名人偷稅漏稅並不少見。比如範冰冰、毛阿敏、劉曉慶都是因為偷稅被追繳的。那麽,如果他們的事業被正式命名,就相當於成為了壹個劣等藝人,他們的事業將被徹底封殺。以後很難出現在熒幕前,只能轉到幕後或者退出圈子。至於追繳稅款後是否應該封殺明星,很多人也各抒己見。
我覺得明星偷稅漏稅應該被封殺。以下是我的想法。
壹.國家稅收流失
稅收的初衷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因此,任何逃稅行為不僅直接減少了國家財政收入的來源,也間接影響了公民對教育、衛生、醫療等公共服務的享受。
明星藝人是公共屬性很強的公眾人物,需要用德行和藝術性的標準來約束。對於違法失德的藝人,要嚴格限制其重返舞臺和各種網絡平臺。有人會說我們對明星太苛刻了,但是要知道明星的收入是普通人的幾倍,他們需要承擔壹定的社會責任。明星偷稅漏稅的違法行為不僅導致稅務部門統計信息失真,還直接侵蝕國家財政稅收收入。
?第二,造成國民收入分配不公。
繳納個稅的目的是什麽?就是調節收入分配,也就是高收入者多繳稅,中低收入者少繳稅甚至不繳稅。普通人掙五六千元就依法納稅,明星拿天價工資就是逃稅。這是嚴重的不公平稅負。
第三,公眾人物要帶頭。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隨著影視市場的不斷壯大和“偶像經濟”的蓬勃發展,演職人員的收入渠道多種多樣。演職人員作為社會高收入人群和在輿論領域有重要影響的公眾人物,應率先垂範,依法納稅,加強自律,誠實守信,積極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否則,大地正義不漏,偷稅漏稅必然是偷雞不成蝕把米。而且明星壹旦被貼上“逃稅”的標簽,形象就會受損,後續發展也會受挫。
所以,我們不應該縱容明星偷稅漏稅,犯了錯就要受到懲罰。試想壹下,如果他們在賺取天價收入的同時,想到自己會被征稅,自己的名聲也會毀於壹旦。偷稅漏稅要想到這些後果。然後,我堅決支持那個偷稅漏稅的明星被封殺。就算以後再出現在熒幕上,對這個明星的印象也會有壹些負面的印記。
法律面前沒有明星,也沒有運氣。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不管是誰,都要守住底線,保持對法律的敬畏。明星藝人作為公眾人物,應該帶頭自覺誠信納稅,否則總有壹天會失去“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