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財務部門壹般是壹個主管加壹個會計和壹個出納,三個人。財務科的主要職能是:負責對財務收支、財務收發和增減使用、債權債務、費用、財務成果依法進行核算;負責涉案財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負責定期進行審計、清產核資,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公檢法兩家單位裏的會計職位是公務員,不是聘用的,屬於法院、檢察院的行政工作人員,編制待遇和其他人員壹樣。法院財務部門的人員就是壹般的公務員科員。
1.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在哪裏可以查到?
過了績效查詢的時間,財政局關閉了查詢入口。妳現在只能去財政局查成績,沒有別的辦法。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在哪裏找?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檔案查詢需要到從業人員所在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19、20、21條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