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計跟我說現金或銀行日記賬本中對方科目不用寫,只要把摘要寫了就可以,是這樣麽——是的,對方科目不用管,不過記上也行。
如果出納先記,憑證號數步就空著了?——也可以出納先記賬,空著證號數,以後再補上。
另外出納的記賬號與會計的記賬號不壹定是壹樣的——這個說法我不同意。 那樣就沒法對賬,查帳了。出納的記賬號與會計的記賬號必須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