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市場業務是指中央銀行通過買賣證券、處理基礎貨幣來調節貨幣供應量的活動。與壹般金融機構的證券交易不同,央行證券交易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調節貨幣供應量。根據經濟形勢的發展,當央行認為有必要收緊貨幣政策時,就會相應地賣出證券,收回部分基礎貨幣,減少金融機構可用資金量;相反,當央行認為有必要放松貨幣政策時,它會購買證券以擴大基礎貨幣供應,並直接增加金融機構的可用資金量。
與其他貨幣政策工具相比,公開市場業務具有主動性、靈活性和及時性的特點。公開市場業務規模可以完全由央行掌控,具有相當的主動權;公開市場業務靈活,多買少賣,多賣少買都可以,貨幣供應量可以“微調”或大幅度調整,具有很大的靈活性;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具有時效性。當央行發出買入或賣出意向時,交易可以立即執行,參與交易的金融機構的超額備付金也隨之變化。公開市場業務可以頻繁連續操作,必要時可以反向操作,從買入證券到賣出證券,這樣這個政策工具就不會引起整個金融市場的大的波動。
目前,越來越多國家的中央銀行將公開市場業務作為其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美國美聯儲委員會(即美國中央銀行)90%的貨幣吞吐量都是通過公開市場操作進行的,德法也采用公開市場操作來調節貨幣供應。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許多發展中國家將公開市場業務作為貨幣政策工具。
第二,公開市場業務已經成為中國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之壹。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始於1994外匯市場操作。65438到0994,外匯管理體制大改革,實行銀行結售匯制,建立銀行間外匯市場,人民幣匯率並軌。為了保持人民幣匯率的基本穩定,中國人民銀行每天都在外匯市場上買賣外匯。1996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開始買賣政府債券的公開市場業務。此後,公開市場業務發展迅速。到2000年末,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投放的基礎貨幣為1804億元,占中國人民銀行新增基礎貨幣的63%。公開市場業務已經發展成為中國中央銀行的主要貨幣政策工具之壹。
(1)基本信息
中國人民銀行公開市場債券交易包括回購和現券交易。公開市場操作原則上每周進行壹次,特殊交易根據商業銀行大額資金需求和實際情況進行。其近年來的發展有以下幾個特點。
第壹,不斷擴大交易對象。公開市場業務實行壹級交易商制度。中國人民銀行選擇了壹些實力雄厚、管理規範、資產質量好、資信高、能夠承辦大額債券交易的商業銀行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壹級交易商。目前公開市場業務壹級交易商數量由1998年末的25家增加到33家。這些交易商也是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交易主體和國債、政策性金融債承銷團成員。人民銀行直接與之交易,有利於傳遞央行的貨幣政策意圖。
二是逐步豐富交易條款的品種。目前有6個到期品種: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和365天。操作上,根據商業銀行相機選擇,實際操作多為7天,14天。
三是不斷拓展交易工具。目前,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都被用作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工具。
四是嘗試不同的交易方式。公開市場業務恢復交易以來,采取了價格競價、數量競價等不同的競價方式。價格競價以利率或價格為標的,旨在發現銀行間市場的實際利率水平和商業銀行對利率的預期;數量招標是以預先確定的利率或價格為基礎,以數量為目標,旨在引導債券市場回購利率和拆借市場利率的走勢。
第五,在積極開展回購交易的同時,加大現金操作力度。9月份以後,1999,人民銀行公開市場業務加大了購買市場發行的政府債券和政策性金融債券的力度。2000年共向商業銀行貸款1032億元,其中債券回購721億元,現金購買311億元,有效擴大了基礎貨幣供應量,增加了人民銀行的債券資產,改善了債券資產結構。
六是制定債券交易相關資金結算規則和操作規程。中國人民銀行依托中央國債登記公司的通信網絡,開發了公開市場業務招標、投標、中標交易系統,並不斷升級,實現了計算機2000年問題的平穩過渡,為公開市場業務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技術支持。
(二)實施效果
公開市場業務恢復以來,在引導市場利率、滿足商業銀行資金需求、配合財政政策實施、促進銀行間債券市場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效。
首先,它滿足了商業銀行增加可用資金的融資需求。1998年5月以來,人民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業務向商業銀行累計投放資金2367億元,及時滿足了商業銀行的資金需求,為商業銀行增加貸款創造了良好的宏觀環境。
二是對市場利率起到了引導作用。隨著市場利率的逐步放開,中央銀行對短期利率的引導和調控變得非常重要。人民銀行利用公開市場業務靈活的特點,適時調整公開市場業務債券回購利率,適度引導同業拆借利率變化,取得了明顯成效。
第三,配合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支持國債發行,削弱了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所謂財政政策的“擠出效應”,壹般是指政府投資通過財政支出對非政府投資的抑制或弱化作用。可以分為兩種情況。第壹,市場經濟發達,利率放開,財政支出的投資會帶來需求的增加和利率的提高,從而抑制其他投資的增加。第二,在市場經濟不發達,利率管制的情況下,投資不是受利率限制,而是受資源限制。在壹定的社會資源下,用於有財政支出的投資的社會資源增加,可用於其他投資的社會資源就會相應減少,從而抑制其他投資。央行將改變這種局面,把國債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對象。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開展了國債回購交易,向商業銀行拆借資金,為商業銀行滾動買賣國債創造了條件。更重要的是,通過公開市場業務的現貨交易在二級市場購買國債,有力地支持了國債的發行。這使得商業銀行在央行的融資支持下,可以在不收緊對企業等資金貸款的情況下投資國債,有利於保證全社會投資的穩定增加。
第四,促進了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展。公開市場業務促進了壹級債券市場的發展。人民銀行以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作為公開市場業務的操作工具,開展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現貨交易,提高了債券的流動性,降低了財政部和政策性銀行的發債成本,確保了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發行成功。公開市場業務也激活了二級債券市場。1998年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量1051億元,其中回購交易1021億元,現券交易30億元。2000年,隨著公開市場業務的穩步發展,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交易日趨活躍,全年成交額達到6543.8+0646.5億元,其中回購6543.8+0578.2億元,現金買入683億元。
(3)進壹步拓展公開市場業務。
在交易主體上,要培育和增加機構投資者參與交易,從根本上改變交易會員受限的局面。在交易對象方面,應增加債券發行主體數量,批準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進行融資。在交易服務方面,商業銀行債券托管系統將逐步建立和完善。在交易管理方面,進壹步加強公開市場業務的制度建設。在交易功能方面,隨著利率改革,我們將逐步發揮公開市場業務對市場短期利率的引導和調節作用。
公開市場業務,又稱公開市場操作,是指中央銀行為實施宏觀貨幣政策,在金融市場公開買賣政府債券和銀行承兌匯票的活動。
公開市場業務的目的是:
(1)通過買賣國債,收縮或擴大成員銀行存放在央行的準備金,從而影響這些銀行的信貸能力;
(2)通過影響準備金數量來控制市場利率;
(3)通過影響利率來控制匯率和國際黃金流動;
(4)為政府證券提供壹個有組織的市場。公開市場業務被認為是實施貨幣政策和穩定經濟的重要工具。
例如,當經濟擴張時,出售政府債券的政策可以減少商業銀行的儲備,降低其信貸能力,促進貸款利率的提高,抑制過度的投資需求。當經濟不景氣時,他們購買政府債券,以增加商業銀行的儲備,擴大其信貸能力,降低利率,從而擴大投資需求。
公開市場政策由國家公開市場委員會討論和決定,並由作為中央銀行高級職員的公開市場業務經理實施。
作為貨幣政策最重要的工具,它具有以下明顯的其他政策無法比擬的優勢:壹是可以根據央行的主觀意圖進行,不像貼現政策,央行只能通過貸款條件或改變借貸成本等間接手段來鼓勵或限制其貸款額度;第二,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買賣政府債券,有效地將商業銀行的準備金控制在理想的規模;三是操作規模可大可小,交易方式步驟可隨意安排,更便於保證準備金率調整的準確性;第四,不同於法定準備金和自律貼現率的方法,具有很大的行為慣性。當央行認為有必要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方向時,業務很容易反轉。再討論I .基本概念
再貼現是中央銀行通過購買商業銀行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商業銀行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
商業匯票是買方為購買賣方的產品而簽發的不需要及時付款,但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並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的債務憑證。壹般情況下,為了保證買方在到期時能夠真正償還債務,這種債務憑證必須得到買方銀行的承兌,即其銀行承諾,如果票據到期但客戶因故無法償還債務,將由銀行進行補償。銀行承兌的商業匯票是銀行承兌匯票。銷售單位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可以在票據到期前轉讓票據權益為前提,將票據銷售給其開戶銀行,從其開戶銀行獲得融資支持。由於匯票是買方銀行承諾無條件支付的票據,賣方銀行願意承兌匯票,以便及時向其客戶提供所需資金。商業銀行購買這種票據的行為就是票據貼現。因為票據貼現的時間與票據到期的時間存在時間差,在這段時間內,票據貼現無異於商業銀行向其客戶提供貸款支持,所以貸款利息應該包括在內。商業銀行貼現票據時,不能按照原價買入票據,必須按照原票據金額貼現。這個貼現就是貼現融資的利息,貼現率通常稱為貼現率。
票據貼現後,商業銀行資金不足的,可以在票據貼現到期前,用未到期的貼現票據向央行申請再貼現。同樣,再貼現也有貼現,其貼現率通常稱為再貼現利率。簡而言之,貼現是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再貼現是央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兩者都是基於有效票據(通常是銀行承兌匯票)的轉讓。
目前,無論是企業申請貼現,還是商業銀行申請再貼現,都需要在提交銀行承兌匯票的同時提交增值稅發票、真實貨物和服務的交易合同或必要的運輸單據,以確保貼現和再貼現是在真實的貨物和服務交易基礎上發生的,防止企業或商業銀行利用貼現或再貼現獲取資金。
作為西方中央銀行的三大傳統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存款準備金)之壹,再貼現在許多國家得到了廣泛應用,尤其是在二戰後,在日本、德國、韓國等國的經濟重建中得到了成功運用。再貼現之所以能得到如此重視和應用,是因為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調節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為不同種類的票據融資,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二、企業如何辦理貼現業務?
與貼現相關的商業匯票壹般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在我國,目前銀行承兌匯票發展良好,是銀行貼現的主要對象;但商業承兌匯票發展滯後,只能在部分試點地區辦理貼現。
企業申請貼息壹般要經過以下六個環節。
第壹,購銷合同的訂立。買賣雙方進行商品交易時,雙方應訂立購銷合同,明確商品交易關系。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是商業匯票承兌、貼現、再貼現的基礎。購銷合同是證明這種交易的重要文件。
第二,銀行承兌匯票的預約。銀行承兌匯票的約定是指買賣雙方就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和使用事先達成的約定。比如出票人需要在出票前與付款人就銀行承兌匯票的金額、到期日、付款地點、付款人等達成壹致。銀行承兌匯票的約定成立後,買賣雙方中的壹方有義務按照約定簽發和交付銀行承兌匯票。
第三,銀行承兌匯票的發行。銀行承兌匯票是根據買賣雙方的約定簽發的,分為兩種情況。壹張是付款人簽發的。付款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應當在匯票簽發後向付款人的開戶銀行申請承兌。另壹張是收款人簽發的。收款人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壹式四聯,請付款人在其開戶銀行申請承兌。付款人的銀行承兌後,匯票第壹聯由承兌銀行留存,第二、三、四聯交付付款人。付款人留存第四聯,第二、三聯退還收款人。
第四,貼現申請。賣方收到銀行承兌匯票後,如果在匯票到期前有資金需求,且銀行承兌匯票符合貼現的基本條件,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貼現。具體應提交以下材料:貼現申請書、貼現憑證、持票人背書的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查詢、反映申請人經營財務狀況的報表及其他相關材料。
第五,折扣審核。商業銀行收到貼現申請及相關資料後,信貸部門和會計部門將分別對相關事項進行審核。信貸部門主要審查申請貼現的銀行承兌匯票、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復印件是否真實合法;貼現申請的貼現憑證是否正確;貼息資金投向是否符合相關信貸政策要求;審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信用狀況;了解銀行承兌匯票付款人的經濟效益和信用等級。會計部主要審查銀行承兌匯票是否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的有關規定;票據要素是否完整;案例是否匹配;向承兌行查詢核實,要求承兌行書面答復。
第六,折扣審批。商業銀行對審核合格的銀行承兌匯票,按照流動資金貸款的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進行貼現。審批後,審批人填寫審批意見,並在批準的貼現申請單上簽字,會計部門詳細辦理貼現手續。
三、中國再貼現業務的發展趨勢
近幾年的實踐表明,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在引導資金投向、規範商業信用、幫助企業銜接產銷關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壹是有利於引導信貸資金向國有重點行業傾斜,促進國有大中型企業發展。通過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票據的優先貼現和再貼現,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有效緩解國有大中型企業生產經營中的資金困難。二是有利於規範商業信用,防止新的違約。第三,有利於企業銜接產銷關系,減少資金占用。壹種商品或材料往往要經過許多工業部門和許多交易。以前每個環節都需要商業銀行貸款,壹套材料占用幾套資金。利用商業匯票,可以壹票進行,並連成有序的債務鏈條,強化債權債務雙方的經濟責任,節約信貸資金和企業費用。
當然,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的發展也存在壹些問題。壹些犯罪分子利用假匯票、“克隆”票據提取銀行資金,實施詐騙犯罪。商業匯票主要依靠銀行信用的承諾支持,基於企業信譽的商業承兌匯票發展滯後;各地商業匯票發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票據金額不大;商業銀行在票據操作上標準不壹,不規範的地方很多。因此,商業匯票的承兌、貼現和再貼現業務需要在嚴格規範的基礎上大力發展,今後要在以下三個方面有所突破。
壹是在規範業務操作的基礎上,大力推廣使用商業匯票,拓展票據融資功能。鼓勵和積極引導商業銀行通過發展票據承兌、貼現、再貼現和再貼現業務,調整信貸資產結構。在保證票據真實性的前提下,央行應適當簡化再貼現業務的手續,切實提高再貼現業務的操作性。對信用狀況良好的城鄉信用社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辦理再貼現業務,對再貼現票據不實行行業限制,支持各類企業對符合條件的票據辦理再貼現業務。
二是加快發展以中心城市為基礎的區域性票據市場。支持商業銀行在中心城市集中辦理商業票據承兌、貼現、現金貼現等票據業務,促進票據流通和流轉,提高票據業務效率和規模效益。
三是依法規範票據行為,防範票據風險。按照《比爾·勞》、《票據管理實施辦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格執行商業匯票結算紀律,確保商業匯票的及時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各級行要加強對商業銀行辦理商業匯票的日常監管,對非法承兌、貼現商業匯票、拖延付款或轉賬、無理拒付的,要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各級商業銀行應加強商業匯票業務管理,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並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貼現是指持票人為了在票據到期前獲得現金而向銀行支付壹定利息的票據轉讓行為。再貼現是指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將貼現獲得的未到期票據轉讓給中央銀行。
貼現是商業銀行向企業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再貼現是央行向商業銀行提供資金的壹種方式,兩者都是基於有效票據——銀行承兌匯票的轉讓。
再貼現是央行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和存款準備金)之壹。它不僅影響商業銀行的融資成本,限制其信用狀況,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可以根據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為不同種類的票據融資,促進結構調整。壹般來說,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有以下特點:
(1)短期利率。因為央行提供的貸款以短期為主,申請再貼現合格票據的期限壹般在3個月以內,最長在1年以內。
(2)官方利率。是根據國家信貸政策規定的,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央行的政策意圖。
(3)標準利率或最低利率。例如,英格蘭銀行有許多不同的貼現和貸款利率,其公布的經常性貼現率是最低標準。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
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結算需要而準備的存款,從全部銀行存款中提取,存放於中央銀行。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準備金與其存款總額之比就是存款準備金率。準備金原本是為了保證支付,卻帶來了壹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即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職能,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節貨幣供應量。現在它已經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是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之壹。【編輯本段】起源銀行起源於板凳。起初只是為了換錢,後來又增加了為富人保管金銀的新業務。別人把金銀放在他的保險櫃裏,它給人收條,收取壹定的保管費。久而久之,壹些聰明人看出了門道。雖然有人保管,有人每天取用,但他們的保險櫃裏總有壹些金銀閑置,很少有保險櫃被清空的。於是貨幣兌換商玩起了“借雞生蛋”的把戲。別人存的每壹筆錢,他們只把壹部分留在手裏,其余的全部貸出去。貨幣兌換商保管的那部分金銀,就是後來的存款準備金。
我國存款準備金制度建立於1984年,至今已調整存款準備金率26次(僅2004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以來15次)。底部,6月存款準備金率由8%下調至6% 1999 11;最高漲幅是從16.5%到2008年6月的17.5%。[編輯本段]功能準備金原本是為了保證支付,卻帶來了壹個意想不到的“副產品”,它賦予了商業銀行創造貨幣的功能,最終成為央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金融體系發展到今天,原來的“副產品”變成了“拳頭產品”,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備付金的作用並不那麽明顯,因為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商業銀行融資的渠道越來越廣,並不像早期那樣過於依賴備付金。
簡單來說,就是銀行需要交給人民銀行的壹部分存款,以保證未來居民的取款。如果存款交得比以前多,銀行能用於自己貸款的資金就會減少。【編輯此段】影響1。銀行:由於資金減少,貸款利潤減少,對仍以存貸利差為主要利潤來源的銀行業績有壹定影響;另壹方面,將促使銀行更快跟進其他利潤來源,如零售業務、國際業務和中間業務,這將進壹步加強銀行的穩定性和盈利能力。
2.企業:資金緊張時,銀行會更慎重地選擇貸款對象,偏好規模大、盈利能力強、風險低的大企業,這將對部分大企業和很多嚴重依賴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產生壹定影響。強者更強。
3.股市:影響非常有限,幅度低於預期,而且就大部分銀行而言,還是比較充裕的,對其貸款業務能力相當有限;另壹方面,市場對中國央行的緊縮政策早有預期,所以股市前期已經消化,只在消息出來的那壹刻才體現出來。
4.基金:沒有影響,基本跟隨股市和債市。
5.期貨:存款準備金下調,資金會流入期貨市場,導致短期劇烈波動。
6.存款:銀行會加大力度吸引新的存款,但對於普通人來說,對存款準備金率沒有影響【編輯本段】金融機構必須將部分存款存放在央行,稱為存款準備金;存款準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率稱為存款準備金率。
比如存款準備金率為7%,就意味著每654.38+0萬元的存款,金融機構要在央行存放7萬元的存款準備金,用於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3萬元。如果存款準備金率上調至7.5%,金融機構可貸資金將減少至92.5萬元。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把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來發放貸款,所以必須保留壹定的資金,也就是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需要取款。因此,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隨著金融體系的發展,存款準備金逐漸演變為壹種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央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就會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是貨幣政策的宏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幣信貸過快增長。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進壹步凸顯,投資過快增長勢頭不減。投資快速增長的主要原因之壹是貨幣信貸的快速增長。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相應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壹般來說,存款準備金率這種貨幣工具,被認為是比較暴力的貨幣政策工具。
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真正效果在於它能夠擴大商業銀行的信貸,調節貨幣乘數。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與央行投放的基礎貨幣量之間存在乘數關系,乘數與存款準備金率成反比。因此,如果央行采取緊縮政策,可以提高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而限制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降低貨幣乘數,最終收縮貨幣信貸量,反之亦然。但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存在三個缺陷:壹是央行調整存款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以改變其在央行的超額準備金,反方向抵消了存款準備金率政策的作用;第二,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乘數的影響很大,作用力很強;第三,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對貨幣信貸量的影響要通過商業銀行的重復存貸款來實現,這種影響見效慢,時滯長。因此,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往往被用作貨幣的自動穩定機制,而不是作為適時調整的常規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