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其他事項
1、本通知所述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2、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