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準則指的是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該新收入準則自2018年1月1日起實施。
該實施的新收入準則包含了收入的確認、計量、合同成本、特殊交易的會計處理、列報等事項,其區別於舊的收入準則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壹是新收入準則對收入的確認規定了唯壹明確的標準。
二是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明確的指引。
三是對於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新收入準則不適用的情況:
1、《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2、《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3、《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
4、《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會計》。
5、《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6、《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
以上內容參考: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準確理解新收入準則應重點把握三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