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者
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學生除外)屬於繼續教育的對象。
時間和內容要求
根據國家《會計法》和《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會計人員每年接受繼續教育的時間不得少於24小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具體內容每年由財政部確定。
功能
會計繼續教育是會計人員掌握新的會計知識、熟悉新的會計政策、了解會計改革新動向的最佳途徑。從2010開始,舊的資格證書將更換為新的資格證書,是否參加會計繼續教育是決定會計人員更換和年檢能否順利通過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