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同類型的職工,計提的職工福利基金應包括在不同的科目中:
1.如果是企業中為產品生產服務的人:
借:生產成本?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如果企業行政人員: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3、如果是企業銷售部門人員:
借:銷售費用?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擴展數據: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9號——職工薪酬》規定:“對計提依據和計提比例沒有規定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估計當期應支付的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大於預計額的,應補足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額小於預計額的,沖減多付的應付職工薪酬。”
原工資總額的14%屬於稅法規定的扣除比例,而不屬於財政部規定的企業計提比例(賬務處理應遵循財政部相關規定)。因此,職工福利費沒有規定計提比例。
在新標準下,如果有明確的員工福利計劃,即有明確的金額和明確的支付對象範圍(如公司有書面的福利計劃,並通過《員工手冊》傳達給所有相關員工),可以計提應付福利費。關鍵是福利費余額是否符合負債的定義。
過去未使用的福利費不符合負債定義,在新準則下不應繼續使用,即應付福利費無余額。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員工福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