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妳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SMART原則即為目標管理,是使管理者的工作由被動變為主動的壹個很好的管理手段,實施目標管理不僅是為了利於員工更加明確高效地工作,更是為了管理者將來對員工實施績效考核提供了考核目標和考核標準,使考核更加科學化、規範化,更能保證考核的公正、公開與公平。
S代表具體(Specific),指績效考核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
M代表可度量(Measurable),指績效指標是數量化或者行為化的,驗證這些績效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是可以獲得的;
A代表可實現(Attainable),指績效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可以實現,避免設立過高或過低的目標;
R代表相關性(Relevant),指績效指標是與工作的其它目標是相關聯的;績效指標是與本職工作相關聯的;
T代表有時限(Time-bound),註重完成績效指標的特定期限。
目標管理以制定目標為起點,以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為終結。工作成果是評定目標完成程度的標準,也是人事考核和獎評的依據,成為評價管理工作績效的唯壹標誌。至於完成目標的具體過程、途徑和方法,上級並不過多幹預。所以,在目標管理制度下,監督的成分很少,而控制目標實現的能力卻很強。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您滿意,請采納為最佳答案喲。
再次感謝您的提問,更多財會問題歡迎提交給高頓企業知道。
高頓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