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日,企業對資產進行測試後,判斷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計提相應的損失,確認資產減值損失準備。
擴展數據:
損失確定
1.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將該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2.資產減值損失確認後,減值資產的折舊或攤銷費用應在未來期間進行相應調整,使調整後的資產賬面價值(扣除預計凈殘值後)在資產剩余使用壽命內得到系統分攤。
3.資產減值損失壹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不得轉回。但是,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減值損失確認後,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的價值已經恢復,原確認的減值損失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