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時
借:庫存商品(或“在途物資”)——按舊首飾的作價記賬
庫存現金——實際收取的含稅價格
貸:主營業務收入——倒擠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17%
(2)計提消費稅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實際收取的不含稅價格×5%
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金銀首飾除外),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
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它根據復式記賬原理的要求,對每筆經濟業務列出相對應的雙方賬戶及其金額的壹種記錄。在登記賬戶前,通過記賬憑證編制會計分錄,能夠清楚地反映經濟業務的歸類情況,有利於保證賬戶記錄的正確和便於事後檢查。每項會計分錄主要包括記賬符號,有關賬戶名稱、摘要和金額。會計分錄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也稱“單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復合分錄亦稱“多項分錄”。是指以壹個賬戶的借方與幾個賬戶的貸方,或者以壹個賬戶的貸方與幾個賬戶的借方相對應的會計分錄。
會計分錄三要素:壹、記賬方向(借方或貸方);二、賬戶名稱(會計科目);三、金額 。
會計分錄的種類:根據會計分錄涉及賬戶的多少,可以分為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
簡單分錄是指只涉及兩個賬戶的會計分錄,即壹借壹貸的會計分錄;
復合分錄是指涉及兩個(不包括兩個)以上賬戶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