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電發票後不用會計做賬,這句話是錯誤的。
不管是以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還是現在的全電發票,妳打印出來報銷,打印紙質的作為附件裝訂憑證,這個本身都和電子發票厲害不厲害無關,不是說全電發票這麽厲害,但是妳還要打印做賬就證明他不行。
這個事情如果用簡單通俗的例子來說,可以這樣理解,就是比如妳準備吃東西,別人給妳準備了刀叉、筷子等餐具,更牛逼的是可能還給妳配了傭人服侍妳吃飯,但是妳並未適應,妳還是習慣用手抓著吃,或者妳根本沒有條件也不會用刀叉、筷子,妳只能用手抓。
電子發票也就是這樣,它本身電子化,數據化,就是為我們企業做無紙化核算提供的條件,核算需要很多附件資料,這些附件中最重要的壹個附件就是發票,而發票現在國家給妳電子化了,妳可以讓妳的企業脫離紙質憑證,全流程無紙化核算,但是妳現在達不到這個條件,或者妳並不適應無紙化核算,妳的會計核算還是不能脫離紙質的報銷憑證,紙質的發票,紙質的各種附件。
所以就像吃大餐,妳還是得換手吃,哪些非常進步的工具,甚至更便捷的途徑,妳暫時還用不上,或者說妳現在還沒法用上。
所以,全電發票確實理念很進步,妳也不能因為還要打印出來做賬的這個事情就否定它,它的好處還需要妳的進步來適配,它的優點需要在電子化核算的企業才能充分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