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考試需要在2年內通過所有考試才算通過,2009年過了壹科經濟法,在2010年過了壹科會計實務,到2011年的時候經濟法的成績就無效了,但是會計實務的成績是有效的。需要在該年度通過經濟法和財務管理才算通過。
根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條考試科目的設置:
(壹)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壹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壹)、中級會計實務(二)、財務管理、經濟法四個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壹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部分科目合格後,由當地考試管理機構核發成績通知單。
關於會計考試的其他規定。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第八條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六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以上內容參考?廣東省人事考試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