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買電風扇和加濕器可以抵扣進項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二)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服務的非正常損失;(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的消費品;(五)本條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商品的運輸費用。因此,公司購買的用於辦公的電風扇、加濕器可以通過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本科目應按《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處理,計入“固定資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