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相當於收入,繳相當於費用,資產相當於資產,該相當於負債。
龍門賬法是產生於我國明末清初的壹種復式記賬方法,把全部賬目分為“進”、“繳”、“存”、“該”四個部分,以“進-繳=存-該”作為會計平衡等式,“進”相當於各類收入,“繳”相當於各種費用,“存”相當於各種資產,“該”相當於負債和資本。
龍門賬法是我國會計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壹種復式記賬方法。
論證確定龍門賬的創建時間,是研究龍門賬創建問題的關鍵。當前會計史學界對龍門賬創建時間問題的研究有壹些明顯的疑點。
第壹個疑點是龍門賬的實物資料問題。理論界的主流觀點認為龍門賬創建於明末清初,但我國現存的龍門賬最早實物資料是清末民初的。如果龍門賬產生於明末清初的公元1640年左右,發展了綿綿300余年,直至清末民初,竟沒有留下任何痕跡,這是說不過去的。龍門賬有沒有360年的歷史,史家沒有結論,史料也沒有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