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公***基礎知識、綜合分析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
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50%。即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和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總成績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若同壹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考官給的面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仍無法確定名次的,采取抽簽辦法確定。
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以上(含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