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申請技能提升補貼時,向失業保險金實際發放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頒發日期在12個月以內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參保職工可按規定申請技能提升補貼,申請條件放寬至企業內職工參加失業保險滿12個月及以上。
證書可在技能人員評價證書全國網上查詢系統查詢。補貼標準為初級(5級)1.000元,中級(4級)1.500元,高級(3級)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