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會計的原始憑證。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是會計人員記賬、核算、計算應納稅額的原始憑證之壹,也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和審計機關審計的重要依據。
第三,證明是否發生了經濟責任。發票是經濟責任的憑證,它規定了買賣雙方的付款和收款。如果要看是否發生了經濟業務,或者購銷業務是否成立,首先要看是否有買賣雙方或者買賣雙方都有。然後通過協商溝通,賣家願意銷售,收取價款,交付貨物,買家願意支付價款購買貨物,最後賣家給買家開具發票,完成經濟責任。
第四,維護經濟秩序的重要手段。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壹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壹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方式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系的。,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等相關證據,認定買賣合同是否成立。正是因為發票不是買賣合同,公司無法提供其他證據,所以只能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