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營業外支出。
企業支付的各種滯納金、罰款和違約金等,其性質是企業正常營業活動以外發生的支出。因此在會計處理上應計入營業外支出。
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應當分別核算。在具體核算時。不得以營業外支出直接沖減營業外收入。也不得以營業外收入沖減營業外支出,即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應當區別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進行核算。
擴展資料:
營業外支出的相關要求規定:
1、營業外支出反映企業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包括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損失、債務重組損失、盤虧損失、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是企業財務中很重要的壹個指標。
2、財務人員要對營業外支出賬戶中債務重組損失予以重視。會計制度規定對債權人和債務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都記入營業外支出。而稅法規定,債權人發生的債務重組損失,在符合壞賬的條件下,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後,可以稅前扣除。
3、對於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的工程物資,減去保險公司、過失人賠償的那部分後的余額工程。分情況處理:如果工程項目已經達到預定使用狀態,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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