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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納稅調整

閱讀指導稅的調整依據的是國家有關機構制定的相關稅法,與利潤總額有直接關系,所以也是初級會計的重要考點。目前在準備2021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掌握考點也是初級會計考試成功的基石。因為了解和掌握高頻考點,可以更有效的備考,節省時間。當然,這也離不開考生自身的努力。雖然努力不壹定成功,但是放棄肯定是失敗的。這裏給大家帶來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個稅調整,大家要趕緊學。

知識點的稅務調整

問題內容:間接法增減應納稅所得額的目的是什麽?

回復:

妳就能理解為什麽要做個稅調整了。納稅調整是以會計利潤為基礎的,會計利潤不區分是否免稅,也不區分這些因素是否可以稅前扣除,即所有的收入都要扣除所有的費用。以國債為例,債務利息是免稅的,但債務利息的收入也計入會計利潤的計算。交稅的時候,債務利息不需要交稅。但是增加了會計利潤,所以發生了減少,比如業務招待費654.38+萬,但是扣除限額是6萬,也就是說減少了會計利潤654.38+萬的支出,但是計稅的時候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只能減少6萬,也就是說減少了4萬。這4萬是要交稅的,所以需要增加。

例-某公司選擇題2017年實現利潤總額30萬元,直接向災區人民捐款6萬元,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向災區捐款4萬元。已知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甲公司在計算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的捐贈金額為()。

6萬元人民幣

b . 65438+萬元

3.6萬元人民幣

人民幣4萬元

答案c

解析(1)直接捐贈的6萬元不得抵扣;(2)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4萬元,限額30× 12% = 3.6(萬元),當年允許扣除的捐贈金額為3.6萬元;(3)若涉及“間接法”,則本題增稅=6+4-3.6=6.4(萬元)。

以上是2021初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答疑:納稅調整也是客觀題的主要考點。當然會計科目也是必考點。邊肖還編制了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中常見的所有者權益會計科目列表等。希望大家在備考的時候,也要有所側重。除此之外,妳還會學三到三,也就是說妳意識到了妳的心,妳的眼,妳的口。祝妳考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