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是審計機關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後,專門向項目委托部門提交的關於被審計單位任職期間財務問題和責任的報告。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範本,推薦給大家參考。歡迎閱讀。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範文:審查局

審計和報告

譚申寶?20?數字

被審計單位:(單位)

項目名稱:子200同誌?年份?月到200?年份?月球

任期(單位)(崗位)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委組織部審核委托書(組審核字?20),我們在2008年?月份?至日?月份?天,為同誌自年?逐月?對月內經濟責任(公司全稱,以下簡稱“崗位”)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該同誌任期內主要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包括國家財經政策和財經法規的執行情況,內部經濟管理情況,重大經濟決策的制定、執行和效果,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等。,並對公司進行了審計和延伸審計調查(經濟事項或專項資金收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單位及延伸審計單位)對其提供和承諾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照國家現行財務法規的規定,我們實施了被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包括審計公告、審計座談會、抽查會計記錄和經濟活動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我們出具以下審計報告。

壹、基本信息

(壹)任職期間本單位的基本情況。

1.單位性質、財務管理制度或業務管理制度、組織結構(機構和人員)。

2.主要工作職責或業務範圍;

(二)同誌個人經濟責任的範圍。

二、審計評價

通過查閱有關經濟資料,查閱本單位的會議紀要和

經與中層以上幹部討論,審計認為該同誌在任職期間能較好地履行經濟管理職責。

在單位內部經濟管理中,單位的各項制度都比較完善,有制定。

但審計發現存在壹些問題。

(壹)任期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主要經濟業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任期內,(該單位)全面超額完成績效考核目標(詳見附表)。

2.主要財務指標完成情況(詳見附表)。

(1)本單位會計信息反映期初(20?年份?月末),資產總額為萬元,負債總額為萬元,凈資產(或所有者權益)總額為萬元;期末(20?年份?月末資產總額為萬元,負債總額為萬元,凈資產總額為萬元。國有資產增加了壹萬元。

(2)本單位會計數據反映任期內總收入萬元、總支出萬元、累計收支余額萬元(期初萬元、期末萬元)。

(二)任期內主要經濟責任(包括重大經濟決策)的履行情況。註:反映任期內主要經濟工作的成績(以任期內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和被審計負責人述職報告為依據,收集證據)。

(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4)?三個基金?控制指標的執行。

(五)遵守廉政規定的情況。

同誌在任職(單位)(崗位)期間,建立健全了廉政相關制度。同誌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個人公務消費都是按規定執行的。從對(單位)提供的經濟數據的審核、審計公告、與員工的座談、公開的電子郵件舉報來看,沒有發現同誌個人經濟問題,也沒有人舉報同誌不誠信。

三。以往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註:指任期前和任期內審計發現的問題。

四、審計發現的任期內本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處理意見和責任。

(壹)主要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1.關於經濟事務的決定與國家經濟政策不壹致。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2.國家金融法規執行中的問題。

註:主要反映私人編制?小金庫?、截留(挪用)專項資金、違規擔保、少繳相關稅費等問題及定性依據、審核處理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3.單位經濟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1)項目和資金的程序管理問題;

(2)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3)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4.資產管理和會計中的問題。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5.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中發現的問題。

(2)問題的責任界定。

根據" "?條的規定,對上述問題作如下說明。

設置:

註:應區分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重要經濟事項審計(群眾反映的情況或問題)

註:指經濟活動中重要事項操作不規範可能導致的問題。這種情況的反映是為了規避審計風險或者向群眾反映情況。

六、審計結果和審計建議

(壹)審計結果。

對於本報告指出的問題,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壹條及其他有關財經法律法規作出審計決定,其中:

(2)審計建議。

二零壹。年份?月份?太陽

經濟責任範文:第二部分陳嵐同誌因頂替原因辭去湖城支行行長職務。受總行人力資源部委托,根據《湖南省農村信用社幹部職工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長武農村商業銀行(2015)審字第39號審計通知書,我審計組於2015年8月20日對陳嵐同誌在湖城工作期間的德、能、勤進行了審計。

壹、基本信息

陳嵐,女,48歲,大專學歷,助理會計師。1988至1995,在武陵區德勝信用社工作,先後做過出納、儲蓄主任。1995因工作需要,從德勝信用社到古城信用社工作。

二、主要成就:

1.認真學習業務,與時俱進。

陳嵐同誌在虎城支行工作期間,能夠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知識,不斷提高自身修養,積極參加總行的各項學習。

2、熱愛本職工作,做好本職工作。

陳嵐同誌長期在壹線存錢,從來沒有和客戶發生過口角,工作中也沒有出過差錯,每年都能很好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指標和任務。自2000年9月至2008年,他擔任虎城信用合作社的審計員和行政主管。在任期間,他能夠很好地履行職責,給領導當好幫手,給信用社看門,給領導當好參謀,管理好信用社的資源。

還有人。

2009年至2011,擔任湖城信用社總部主任。任職期間,在領導的帶領下,能夠帶領全體員工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積極完成各項任務和指標。

2011至今,湖城支行濱湖西路分理處壹級主管。任職期間能積極帶頭學習新業務、新規章制度。提高自己和員工的業務水平和道德修養,所以從2011到201,濱湖西路支行每年都能超額完成分行下達的任務,在2012和2014年度被總行評為先進集體。

第三,經濟責任

審計組通過員工座談和審計,在虎城支行沒有發現陳嵐同誌。

有工作遺留問題,有經濟責任問題。未發現違規違紀問題,未借款、介紹、擔保。陳嵐管理的重要檔案已全部移交給邱傑和李洪敏(詳見移交表)。

四。審計結論和建議

通過座談、參觀和討論陳嵐同誌在虎城支行的工作

根據資料審計,審計組認為,該同誌在虎城支行工作期間,壹直努力工作,政治思想好,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未發現有經濟違紀行為或其他應負的責任。

審計審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