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範文:審查局
審計和報告
譚申寶?20?數字
被審計單位:(單位)
項目名稱:子200同誌?年份?月到200?年份?月球
任期(單位)(崗位)經濟責任審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中國審計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委組織部審核委托書(組審核字?20),我們在2008年?月份?至日?月份?天,為同誌自年?逐月?對月內經濟責任(公司全稱,以下簡稱“崗位”)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該同誌任期內主要經濟職責的履行情況,包括國家財經政策和財經法規的執行情況,內部經濟管理情況,重大經濟決策的制定、執行和效果,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等。,並對公司進行了審計和延伸審計調查(經濟事項或專項資金收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單位及延伸審計單位)對其提供和承諾的與審計有關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對照國家現行財務法規的規定,我們實施了被認為必要的審計程序和方法,包括審計公告、審計座談會、抽查會計記錄和經濟活動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壹條的規定,我們出具以下審計報告。
壹、基本信息
(壹)任職期間本單位的基本情況。
1.單位性質、財務管理制度或業務管理制度、組織結構(機構和人員)。
2.主要工作職責或業務範圍;
(二)同誌個人經濟責任的範圍。
二、審計評價
通過查閱有關經濟資料,查閱本單位的會議紀要和
經與中層以上幹部討論,審計認為該同誌在任職期間能較好地履行經濟管理職責。
在單位內部經濟管理中,單位的各項制度都比較完善,有制定。
但審計發現存在壹些問題。
(壹)任期經濟指標完成情況。
1.主要經濟業務指標(績效考核指標)完成情況。
任期內,(該單位)全面超額完成績效考核目標(詳見附表)。
2.主要財務指標完成情況(詳見附表)。
(1)本單位會計信息反映期初(20?年份?月末),資產總額為萬元,負債總額為萬元,凈資產(或所有者權益)總額為萬元;期末(20?年份?月末資產總額為萬元,負債總額為萬元,凈資產總額為萬元。國有資產增加了壹萬元。
(2)本單位會計數據反映任期內總收入萬元、總支出萬元、累計收支余額萬元(期初萬元、期末萬元)。
(二)任期內主要經濟責任(包括重大經濟決策)的履行情況。註:反映任期內主要經濟工作的成績(以任期內本單位年度工作總結和被審計負責人述職報告為依據,收集證據)。
(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4)?三個基金?控制指標的執行。
(五)遵守廉政規定的情況。
同誌在任職(單位)(崗位)期間,建立健全了廉政相關制度。同誌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個人公務消費都是按規定執行的。從對(單位)提供的經濟數據的審核、審計公告、與員工的座談、公開的電子郵件舉報來看,沒有發現同誌個人經濟問題,也沒有人舉報同誌不誠信。
三。以往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
註:指任期前和任期內審計發現的問題。
四、審計發現的任期內本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處理意見和責任。
(壹)主要問題及其解決辦法。
1.關於經濟事務的決定與國家經濟政策不壹致。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2.國家金融法規執行中的問題。
註:主要反映私人編制?小金庫?、截留(挪用)專項資金、違規擔保、少繳相關稅費等問題及定性依據、審核處理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3.單位經濟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1)項目和資金的程序管理問題;
(2)內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問題;
(3)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4.資產管理和會計中的問題。
註:反映問題及定性依據、審計處罰依據和處理意見。
5.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中發現的問題。
(2)問題的責任界定。
根據" "?條的規定,對上述問題作如下說明。
設置:
註:應區分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
動詞 (verb的縮寫)重要經濟事項審計(群眾反映的情況或問題)
註:指經濟活動中重要事項操作不規範可能導致的問題。這種情況的反映是為了規避審計風險或者向群眾反映情況。
六、審計結果和審計建議
(壹)審計結果。
對於本報告指出的問題,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四十壹條及其他有關財經法律法規作出審計決定,其中:
(2)審計建議。
二零壹。年份?月份?太陽
經濟責任範文:第二部分陳嵐同誌因頂替原因辭去湖城支行行長職務。受總行人力資源部委托,根據《湖南省農村信用社幹部職工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和長武農村商業銀行(2015)審字第39號審計通知書,我審計組於2015年8月20日對陳嵐同誌在湖城工作期間的德、能、勤進行了審計。
壹、基本信息
陳嵐,女,48歲,大專學歷,助理會計師。1988至1995,在武陵區德勝信用社工作,先後做過出納、儲蓄主任。1995因工作需要,從德勝信用社到古城信用社工作。
二、主要成就:
1.認真學習業務,與時俱進。
陳嵐同誌在虎城支行工作期間,能夠認真學習政治理論知識,不斷提高自身修養,積極參加總行的各項學習。
2、熱愛本職工作,做好本職工作。
陳嵐同誌長期在壹線存錢,從來沒有和客戶發生過口角,工作中也沒有出過差錯,每年都能很好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指標和任務。自2000年9月至2008年,他擔任虎城信用合作社的審計員和行政主管。在任期間,他能夠很好地履行職責,給領導當好幫手,給信用社看門,給領導當好參謀,管理好信用社的資源。
還有人。
2009年至2011,擔任湖城信用社總部主任。任職期間,在領導的帶領下,能夠帶領全體員工認真做好各項工作,積極完成各項任務和指標。
2011至今,湖城支行濱湖西路分理處壹級主管。任職期間能積極帶頭學習新業務、新規章制度。提高自己和員工的業務水平和道德修養,所以從2011到201,濱湖西路支行每年都能超額完成分行下達的任務,在2012和2014年度被總行評為先進集體。
第三,經濟責任
審計組通過員工座談和審計,在虎城支行沒有發現陳嵐同誌。
有工作遺留問題,有經濟責任問題。未發現違規違紀問題,未借款、介紹、擔保。陳嵐管理的重要檔案已全部移交給邱傑和李洪敏(詳見移交表)。
四。審計結論和建議
通過座談、參觀和討論陳嵐同誌在虎城支行的工作
根據資料審計,審計組認為,該同誌在虎城支行工作期間,壹直努力工作,政治思想好,圓滿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未發現有經濟違紀行為或其他應負的責任。
審計審計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