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號――存貨》準則變化要點
1、取消了後進先出法。規定存貨的成本結轉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
2、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範圍擴大到某些存貨項目。如需要相當長時間才能夠達到可銷售狀態的存貨可以資本化。
3、特殊方法取得的存貨成本有不同規定。如企業合並、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取得的存貨有新規定。
《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變化要點
(壹)範圍及分類發生變化
範圍:新準則只包括長期股權投資
分類:交易性證券投資
可供出售證券
貸款和應收款
持有至到期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 (獨立為本準則)
(二)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發生了變化
1、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中,合並方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與支付的現金、轉讓的非現金資產以及所承擔債務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
合並方以發行股票作為合並對價的,應當在合並日按照取得被合並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按照股票面值總額作為股本,初始投資成本與股份面值之差,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2、非同壹控制下的企業合並及其他方式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均以支付的對價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於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二)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應用範圍發生變化
1、成本法適用範圍:(1)無***同控制、也無重大影響的投資企業;
(2)實施控制的企業
確認時考慮潛在表決權因素。
2、權益法適用範圍:具有***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股權投資。
(三)投資差額處理變化
原準則將初始入賬成本大於擁有被投資企業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部分計入“股權投資差額”;以後分期攤銷。 新準則因初始計量的變化,不再出現股權投資差額。(五)權益法下,投資收益的計量變化
(六)減值規定變化
減值計提後不得轉回
《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變化要點
(新準則)
1、概念: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 2、兩種計量及核算要點 (1)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可折舊和攤銷及計提減值準備;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下,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進行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條件: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 3、房地產用途轉換時: 在成本模式下,應當將房地產轉換前的賬面價值作為轉換後的入賬價值; 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為自用房地產時,應當以其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作為自用房地產的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投資性房地產按照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計價,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小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面價值的,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第4號――固定資產》變化要點
(壹)重新定義了預計凈殘值
新的固定資產準則中預計凈殘值是指,假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已滿並處於使用壽命終了時的預期狀態,企業目前從該項資產的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新的預計凈殘值的定義強調了現值,也就是說在確定預計凈殘值時其金額應為其折現值。在企業準備出售固定資產時,應復核其預計凈殘值,在這種情況預計凈殘值通常應等於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凈額。(二)規定了特殊行業棄置費的會計處理
新的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固定資產預計的處置費用應計入固定資產的成本,計提折舊,其金額為折現值。(三)取消了後續支出的確認原則
新的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發生後續支出時其確認原則同初始確認固定資產的原則:該固定資產包含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若後續支出屬固定資產重要組成部分,則後續支出單獨計價並按固定資產預計後續的使用年限計提折舊;若後續支出屬固定資產非重要組成部分,則後續支出與固定資產壹並計價,重新測算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四)取消了固定資產減值轉回
新的會計準則體系增加了資產減值準則,其明確規定, 減值損失不允許轉回。確保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更加真實、可靠,避免利用資產減值進行盈余管理,保護投資者利益。《第6號——無形資產》變化要點
(壹)範圍變化 商譽單獨列示。 企業自創商譽以及內部產生的品牌、報刊名等,因其成本無法明確區分,不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二)研究開發費用有了資本化或費用化的規定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分別按本準則規定處理。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下列各項時,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 (相應的會計處理發生變化:通過“研發支出”處理) (三)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的,入賬價值采用現值。 (四)攤銷處理變化1、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對商譽,采用減值測試法。
2、攤銷核算通過“累計攤銷”科目。
(五)減值後不得轉回《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變化要點
(壹)交換性質的變化
需區分是否具有商業實質(特別關註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
(二)初始計量的變化
1、具有商業實質且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
換入資產的成本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不滿足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
(三)換出資產收益的確認的變化當具有商業實質的交換為存貨時,需反映收入實現業務;
對於收取的補價,不再反映收取補價應確認的損益。
(四)換入多項資產時的計算分配不同換入多項資產時,如該換入具有商業實質,分配時采用其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為分配標準計算;而不具有商業實質時,分配時采用其換入資產的賬面價值為分配標準計算;
《第8號——資產減值》
(獨立為壹項新準則)
(壹)減值主體的新定義
“準則中的資產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采用了資產組的概念,規定“資產組是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新準則第二條)。在單項資產減值準備難以確定時,應當按照相關資產組確定資產減值。
(二)擴大適用範圍
2001年《企業會計制度》提出了計提“八項”資產減值準備,樹立了資產減值(可收回金額)的理念,及其確認和計量原則,但在適用範圍上有所局限,缺乏詳盡的實務指導性規定內容,新準則規定“適用範圍包括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除特別規定以外的其他減值的處理”,例如對子公司、聯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投資等,。
(三)減值跡象判斷的要求更加明確
壹是明確“企業應當在會計期末對各項資產進行核查,判斷資產是否有跡象表明可能發生了減值”。二是明確“如不存在減值跡象,不應估計資產的可收回金額” ,但商譽每年都要核查測試。
(四)可收回金額的計量原則更具實務操作指導性
準則對公允價值、處置費用和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如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率)的計算等分別作了較為詳細操作指導規定。
(五)已計提減值準備不允許轉回
公允價值很大程度是靠人為判斷,中國目前還無法廣泛使用公允價值,人為調整利潤的行為屢屢出現,所以對公允價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態度。
(六)因計算資產組賬面價值的需要而引入了總部資產的概念
總部資產是企業集團和事業部的資產,難以脫離其他資產和資產組產生獨立的現金流入,計算總部資產所歸屬的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然後與相應的資產賬面價值相比較,據以判斷是否需要確認減值損失。
(七)取消了商譽直線法攤銷改用公允價值法
企業合並形成的商譽,每年至少進行壹次減值測試,並結合相關資產組和資產組組合進行測試。只要有活躍市場,只要有公平價值,就可以使用公允價值。強調壹旦使用了公允價值,就停止歷史成本價值的賬務處理。
(八)全部減值損失全部集中於“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全部的減值損失均在“減值損失”科目,記入利潤表,減少營業利潤的要素。
《第9號——職工薪酬》
(壹)職工薪酬包括內容:壹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二職工福利費;
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
四住房公積金;
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六非貨幣性福利;
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
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
(二)必須全額通過職工薪酬核算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計入存貨、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成本或勞務成本;其他職工薪酬,確認為當期費用。
(三)規定了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核算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計算,按照上述口徑進行會計處理。
(四)規定了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的核算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費用。
《第10號——企業年金基金》
(壹)概念 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 (二)核算主體 企業年金基金應當作為獨立的會計主體進行會計處理和列報。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賬戶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主體,應當將企業年金基金與其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嚴格區分。
(三)資產範圍 企業年金繳費及運營形成的各項資產包括:貨幣資金、證券清算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買入返售證券、其他應收款、債券投資、基金投資、股票投資和其他投資等。 (四)確認與計量 1、企業年金基金在運營中根據國家規定的投資範圍取得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產品,其初始取得和後續估值應當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2、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負債應當在實際發生時予以確認。 3、企業年金基金運營形成的各項收入,應當按照規定的利率和期間及處置收益確認和計量。 4、企業年金基金運營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交易費用、受托人管理費、托管人管理費和投資管理人管理費、賣出回購證券支出和其他其他費用,應當按照規定據實確認和計量 。 5、企業年金基金的凈資產,指企業年金基金的資產減去負債的差額。資產負債表日,應當將當期各項收入和費用結轉至凈資產。資產應當分別企業和職工個人設置賬戶,根據企業年金計劃按期將年金的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