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是民事傷殘鑒定,壹般去當地開證明,到民政局申請專業鑒定,到民政局指定的醫院檢查。壹般應該有檢查結果或者與治療相關的病例。
3、傷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的鑒定。傷殘鑒定範圍包括交通事故傷殘、工傷傷殘、意外傷害傷殘和戰鬥傷殘。壹般由司法部門(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托傷殘鑒定機構進行相應的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程度鑒定標準》是工傷鑒定的國家標準,該標準分為十個等級。其中,符合壹至四級標準的均為殘疾,符合五至六級標準的多為殘疾,符合七至十級標準的為部分殘疾。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體職工或者職工(以下簡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從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的從業人員,有權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