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第八條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按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為核算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費用而制作的原始會計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符合國家會計法規的有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在發生經營活動等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和個人處取得的證明其費用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於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務票據、完稅憑證、付款憑證、分割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