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填寫定期換證登記表,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法律依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六年定期換證制度。持證人員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前六個月內,填寫定期換證登記表,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