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責任不同。在合夥企業中,每個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所有對外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股東只需要承擔有限責任;
2.所承擔的資金是不同的。合夥按照約定承擔出資,股份按照出資比例承擔出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財產和法人財產權的企業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