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的主要工作包括:
壹、 根據稽核簽章的記帳憑證辦理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結算業務。
二、 及時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 嚴格支票使用管理,辦理對外結算業務,不簽發空頭支票和空白支票,不外借帳戶,不坐收現金。
四、 及時與總帳、銀行對帳單對帳,月末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做到帳帳相符。
五、 定期向經理匯報公司貨幣資金結存情況。
在月末出納要與會計進行對賬、交接報銷單據。
主要核對兩點:1、銀行帳 2、日記賬
月末的時候將單據交給會計,然後會計根據單據壹筆壹筆的核對銀行帳跟日記賬是否相符。
出納 會計工作銜接情況同我們單位的差不多,我就是用電腦帳,出納不專業想按憑證號來查詢不太好辦吧,只要每天讓出納寫出現金,銀行余額,會計對壹下就可以了,只要錢不錯就好了
會計出納的工作怎麽銜接估計妳所在企業是家俬企,壹般小型的私企,可能還不是很成熟,許多方面包括財務方面還沒有步入正軌,他們對於資金的掌控很小心,是特別信任的專人來掌握。既然妳在那做的話,要看老板的關註啊,如果是財務經理匯報情況的話,妳遇到想統計什麽資料而不能掌握的話,可直接與財務經理溝通壹下,讓他告訴妳。或者,妳直接就不管他手裏的資料,因為那是妳無法掌握的,老板要的資料妳就按自己手頭的統計來做,因為公司的真實財產,真正關註的人是老板,只要他想要,他會與財務經理溝通的;若是他不想要,妳按手頭的資料統計也沒什麽錯。
出納和會計哪個工作量多?論工作的難易程度是會計的腦力程度大於出納的,當單位規模大並業務量多時,可能出納要經常跑銀行業務或遇收支頻繁,出現報銷的日常事務增多等現象,因此從這方面來看出納是忙碌的,但從會計的知識內涵來講,出納涉及的知識面無非幾個是關於現金及銀行的固定幾個科目,再就是銀行業務方面的知識,深度及難度不太;會計工作如果全是讓總會計做的話,可能涉及到往來帳的核算,庫存及成本核算,開據日常銷售發票及認證及稅務交涉,對帳及結帳,出各類報表,抄報稅工作及避稅處理等多方面的工作,需要經驗及知識面的。希望以上回答對妳有所幫助。
出納與銀行和會計有怎樣的工作關系?出納與銀行都是會計工作崗位,會計可以分成若幹工作崗位,比如現金出納會計、銀行出納會計、工資核算會計、固定資產會計、總賬會計等
幼兒園出納和會計怎樣合作
《會計法》中明確規定企業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以及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壹、概念解釋
出納與會計都屬於財務人員,二者的工作既有區別,同時也存在著許多必然的聯絡。
從人員關系上來講,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都屬於壹個獨立核算單位的財務工作者,都處於要害工作崗位,他們的地位是等同的。精明的企業領導者存選擇出納人員時,除了看其是否忠誠可靠外,還要看其是否有現代經營意識,是否有社會活動能力,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公關能力。
從業務關系上來說,出納與會計都屬於壹個單位的財會崗位,工作中應相互協助、密切合作,***同打理好企業的日常財會業務,做好本職工作。但他們之間又有著明確分工,工作上各有側重,即“出納管錢,會計管賬”。
1.出納負責的工作
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付以及與之相關的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同時,出納人員還必須每日或者定期與會計人員對賬,核對雙方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賬是否相符,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從而避免多報、冒領等差錯。因此,出納人員不是單純地辦理現金的收付和銀行存款的存取,也要涉及部分會計業務,所以需要學習會計知識,以便在填制“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時,熟練地掌握會計科目的對應關系。
2.會計負責的工作
會計人員專管總賬和除貨幣資金之外的其他明細賬。會計崗位有許多細分,如記賬會計、稅務會計、會計人員要負責整個會計核算工作,從平行登記總賬、明細賬到編制會計報表,以及完成納稅申報和成本核算。
怎樣預防出納和會計作假出納主要負責貨幣資金的收付和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帳; 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更不能由壹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嚴禁壹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保管。
出納工作和會計工作的混淆體現財務管理原則:管帳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帳!
出納工作和會計工作的混淆體現:壹是從人力資源角度出發,則是崗位職責不明,沒有明確的工作流程,造成人力資源、成本增加;二是財經紀律、會計、財務制度出發來看,上述形同虛設,嚴重者腐敗、貪汙!具體主要存在家族性企業,往往出納有事外出,隨意將鑰匙給會計管理。。。。。。
會計怎樣監督出納工作會計與出納應該相互監督、相互制約,首先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再就是要嚴格按制度辦事。
貨幣資金收支應由出納人員和會計人員分工負責、分別辦理,職責分明、職權分離。
出納員負責貨幣資金的收支和保管、收支原始憑證的保管和簽發、日記賬的登記。
會計不得兼任出納,不得經手現金;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券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並且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都必須通過經辦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記賬憑證,然後由出納員檢查所附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會計和出納任何壹方都不允許能單獨取得大額現金或轉帳,所以支票由出納保管,而印鑒應由會計和出納分開保管。
會計應經常不定期對出納現金盤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