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生活服務業的營業稅稅率壹般為5%。?營改增?後,餐飲業、酒店業、旅遊業、娛樂業等在內的生活性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采用3%的征收率,壹般增值稅納稅人采用6%的稅率。
生活服務業納稅人營改增指引
壹、生活服務業增值稅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銷售生活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繳納營業稅。
納稅人分為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為壹般納稅人,未超過500萬元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
二、生活服務業增值稅征稅範圍
生活服務,是指為滿足城鄉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類服務活動。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
(壹)文化體育服務
文化體育服務包括文化服務和體育服務。
1.文化服務,是指為滿足社會公眾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種服務。包括文藝創作、文藝表演、文化比賽、圖書館的圖書和資料借閱、檔案館的檔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舉辦宗教活動、舉辦科技活動、舉辦文化活動。
2.體育服務,是指舉辦體育比賽、體育表演、體育活動、提供體育訓練、體育指導、體育管理的業務活動。
(二)教育醫療服務
教育醫療服務包括教育服務和醫療服務。
1.教育服務,是指提供學歷教育服務、非學歷教育服務、教育輔助服務的業務活動。
2.醫療服務,是指提供醫學檢查、診斷、治療、康復、預防、保健、接生、計劃生育、防疫服務等方面的服務,以及與這些服務有關的提供藥品、醫用材料器具、救護車、病房住宿和夥食的業務。
(三)旅遊娛樂服務
旅遊娛樂服務包括旅遊服務和娛樂服務。
1.旅遊服務,是指根據旅遊者的要求,組織安排交通、遊覽、住宿、餐飲、購物、文娛、商務等服務的業務活動。
2.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
(四)餐飲住宿服務
餐飲住宿服務包括餐飲服務和住宿服務。
1.餐飲服務,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活動。
2.住宿服務,是指提供住宿場所及配套服務等的活動。包括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所提供的住宿服務。
(五)居民日常服務
居民日常服務,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提供的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物業管理、家政、婚慶、養老、 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發、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
(六)其他生活服務
其他生活服務,是指除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的服務。
壹般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稅率為6%。壹般納稅人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的征收率。增值稅征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生活服務業增值稅銷售額和銷項稅額
(壹)生活服務銷售額
主要指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時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價外費用,是指價外收取的各種性質的收費,但不包括代為收取並符合規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以委托方名義開具發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項。
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並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pide;(1+稅率)
(二)部分生活服務行業銷售收入的主要種類
1.餐飲業。包括餐費收入(如正餐、外賣、早點、夜宵、宴會等),小賣部收入(如飲料、酒水、香煙、紙張等),服務費收入和其他收入(如場租費、開瓶費等)。
2.住宿業。包括客房、餐飲、洗衣、茶座、舞廳、電話、健身、桑拿、美容、遊戲、商場、代售票務、出租、停車和其他收入。
3.旅遊業。包括門票、餐飲、住宿、遊戲、商場、代售票務、出租、停車和其他收入。
(三)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並收取的增值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不同稅率的單獨核算。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或征收率的貨物、勞務、服務或者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
四、生活服務業增值稅進項稅額
生活服務業壹般納稅人在提供生活服務時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時,允許按增值稅扣稅憑證上註明的稅額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壹)部分生活服務行業進項稅額的主要種類
生活服務業壹般納稅人為經營活動而購買的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符合規定的,允許按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扣稅憑證上註明的稅額抵扣進項。例如:
1.餐飲業:購進食材、調料佐料、經營用車、廚房用具、餐桌餐椅、電視電腦、空調、系統軟件、音響設備、監控設備、煤氣以及經營支付的餐具消毒費、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維修費、綠化費、交通運輸費用等。
2.住宿業:購進房屋購置費、經營用車、餐廳用品、廚房用具、洗浴設備、家具、床上用品、客房壹次性用品、酒吧咖啡用品、清潔用品、電視電腦、空調、系統軟件、監控設備、小賣部商品、煤氣以及經營支付的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維修費、綠化費、交通運輸費用等。
3.旅遊業:購進房屋購置費、經營用車、餐廳用品、客房用品、清潔用品、經營商品、空調、監控設備以及經營支付的水電費、房屋租賃費、維修費、綠化費、交通運輸費用等。
(二)進項稅額抵扣憑證
1.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下同)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2.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3.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
4.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三)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情形
1.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4.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5.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6.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項、第5項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四)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分攤計算
生活服務業壹般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pide;當期全部銷售額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數據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
五、生活服務業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生活服務業的增值稅計稅方法,包括壹般計稅方法和簡易計稅方法。壹般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業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壹)壹般計稅方法
壹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二)簡易計稅方法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六、生活服務業增值稅稅收優惠
(壹)教育、醫療、養老、殯葬、助殘、宗教、文化等稅收優惠政策基本平移原營業稅優惠政策。但以下略有調整:
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征營業稅?調整為?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壹道門票收入免征增值稅。?(二)扣減增值稅規定
1.退役士兵創業就業;
2.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七、生活服務業增值稅發票開具
(壹)納稅人使用發票種類
1.壹般納稅人使用發票種類: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定額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發票種類:增值稅普通發票、定額發票。
3.特殊行業(如醫院、景區)納稅人可以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領用冠名發票、卷式發票、通用機打發票。
(二)納稅人領用發票
1.納稅人需要領用發票的,攜帶以下資料去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發票領用手續。
(1)《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申請及票種核定表》(壹般納稅人)或《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小規模納稅人);
(2)稅務登記證件(查驗);
(3)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首次辦理或經辦人發生變化時提供);
(4)發票專用章印模(首次申請發票票種核定時提供)。
2.需辦理的稅務事項有:
(1)增值稅發票票種核定;
(2)最高開票限額審批(壹般納稅人領用專票需要);
(3)增值稅發票領取;
(三)稅控專用設備購買和發行
使用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發票的納稅人需購買、發行、安裝稅控專用設備。購買專用設備的費用和服務費可按相關政策抵減增值稅應納稅額。
1.稅控專用設備的購買
納稅人憑主管國稅機關出具的《增值稅稅控系統安裝使用告知書》向服務單位購買稅控專用設備。其中:金稅盤或稅控盤每個490元,報稅盤(可選)每個230元,技術維護費每戶每年每套330元。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和每年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2.稅控專用設備的發行
納稅人持購買的專用設備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初始發行。
(四)發票開具
通過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發票,因網絡故障等原因無法在線開票的,在稅務機關設定的離線開票時限和離線開具發票總金額範圍內仍可開票,超限將無法開具發票。納稅人需連通網絡上傳發票後方可開具,仍無法連通網絡的需攜帶專用設備到主管國稅機關進行征期報稅或非征期報稅後方可開具。
1.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2)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應稅行為。
2.發票作廢與退回
(1)專用發票作廢。增值稅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發票作廢須同時具有下列條件:
①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②銷售方未抄稅;
③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2)發票退回。納稅人領用發票後,發現發票印制質量問題或發放錯誤、領票信息電子數據丟失、稅控設備故障等情況,需將已領未用空白發票退回的,應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發票退回。
3.紅字專用發票開具
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以及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應當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按照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扣減銷項稅額或者銷售額。
(五)發票認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遵循?當月認證,當月抵扣?的原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取得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抵扣聯,應在規定期限(180天)內認證。
1.發票認證。納稅人攜帶專用發票抵扣聯,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報征收窗口進行認證,或者利用網上認證系統,自行掃描認證。
2.取消認證。納稅信用A級、B級納稅人取得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專用發票,可以不再進行掃描認證,可通過互聯網登錄湖北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地址為),查詢、勾選確認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抵扣時限為下載確認數據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未查詢到對應發票信息的,仍可進行掃描認證抵扣。
八、生活服務業增值稅納稅申報
(壹)納稅期限
生活服務業壹般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為1個月,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期限為1個季度,其他個人可以按次納稅。
(二)匯總申報納稅
生活服務業可選擇按?統壹計算、匯總申報、分別納稅?的征管方式,實行總分支機構匯總核算增值稅。
1.生活服務業所屬各縣(市、區)分支機構按全省統壹的方法當地繳納增值稅。壹個縣(市、區)內有多個分支機構的,由省公司指定壹個為增值稅納稅主體。各縣(市、區)分支機構統壹登記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2.省公司按期匯總全省所有分支機構的銷項稅和進項稅額,計算應納稅額,抵減各分支機構已繳稅額後,在總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
(三)申報資料
1.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以下簡稱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壹般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壹)》(本期銷售情況明細);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
(4)《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三)》(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扣除項目明細)。
(5)《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6)《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五)》(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
(7)《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
(8)《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
(9)《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包括: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服務,在確定服務銷售額時,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從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中扣除價款的,需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其他情況不填寫該附列資料。
(3)《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
(四)納稅申報表填寫順序
壹般納稅人納稅申報表填寫順序:先附表後主表,具體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填寫:附表三、減免稅申報明細表、附表壹、不動產分期抵扣計算表、附表二、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進項稅額抵扣情況表、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稅額抵減情況表、主表。
(五)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寫註意事項
1.銷售額的填寫
旅遊業壹般納稅人填寫銷售額欄目時,有扣除項目的,為扣除前不含稅銷售額;小規模納稅人填寫銷售額欄目時,有扣除項目的,為扣除後不含稅銷售額。
2.掛賬留抵稅額的填寫
試點實施之日前壹個稅款所屬期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大於零,且兼有銷售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的營改增試點納稅人,其貨物勞務試點前的留抵稅額需要進行掛賬。掛賬留抵稅額只能沖減試點後貨物勞務應納稅額,而不能沖減試點後銷售服務、不動產和無形資產應納稅額。
3.不動產進項稅額的填寫
生活服務業購進不動產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60%的部分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於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用途改變後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填寫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發生用途改變,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可在用途改變的次月將按公式計算出的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填入附表二第8欄?其他?稅額?欄。
5.應納稅額的填寫
壹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不得用壹般計稅方法的期末留抵稅額進行沖減。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最終並入應納稅額合計中。
現代服務業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適用6%稅率的,是否可 調整為3%?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 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增值稅應納稅額有兩種計算方式:
方式壹:壹般計稅辦法(普遍適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
增值稅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不含稅)X適用稅率壹進項稅額
方式二:簡易計稅辦法(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和政策特殊規定壹般納稅人可選 擇簡易辦法征收的項目)
增值稅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不含稅)X適用征收率
方式壹釆用的是按?適用稅率?,方式二采用的是按?適用征收率?,兩者含 義不同。
財稅〔2014〕57號文件中明確,本次簡並和統壹調整為3%的是增值稅征收 率,並不涉及稅率的調整。因此,?營改增?現代服務業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適 用6%稅率的,不在此調整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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