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屬於財會行業。
審計是由國家授權或接受委托的專職機構和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準則和會計理論,運用專門的方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經營管理活動及其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規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和監督,評價經濟責任,鑒證經濟業務,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壹項獨立性的經濟監督活動。
擴展資料按審計執行主體分類
按審計活動執行主體的性質分類,審計可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三種。
(壹)政府審計(governmental audit)
政府審計是由政府審計機關依法進行的審計,在我國壹般稱為國家審計。我國國家審計機關包括國務院設置的審計署及其派出機構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置的審計廳(局)兩個層次。國家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對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國有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有國有資產的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
(二)獨立審計(independent audit)
獨立審計,即由註冊會計師受托有償進行的審計活動,也稱為民間審計。我國註冊會計師協會(CICPA)在發布的《獨立審計基本準則》中指出:“獨立審計是指註冊會計師依法接受委托,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及其相關資料進行獨立審查並發表審計意見。
(三)內部審計(internal audit)
內部審計是指由本單位內部專門的審計機構和人員對本單位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實施的獨立審查和評價,審計結果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這種審計具有顯著的建設性和內向服務性,其目的在於幫助本單位健全內部控制,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百度百科-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