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收到的返還的稅金等原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稅金及附加
二、企業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後退、先征稅後返還的增值稅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記入"營業外收入"科目的貸方,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營業外收入
期末"營業外收入"貸方發生額反映實際收到或直接減免的增值稅,期末由本科目借方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余額.會計分錄如下:
借:營業外收入
貸:本年利潤
三、出口企業銷售出口貨物,按規定向稅務機關辦理"免、抵、退"稅申報所計算得出的應退稅額,實際收到應退回的增值稅消費稅等時,計入"應收出口退稅款"科目貸方,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出口退稅款
小規模納稅人如何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的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