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人員(以下簡稱考生)在網上報名遇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城區人社局(0527—82960398)。
2.資格初審與陳述申辯。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3月8日9:00-3月14日16:00。
考生在資格初審中遇到問題可與宿城區人社局聯系。
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6:00。
考生對資格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宿城區人社局陳述申辯。
3.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3月8日9:00—3月15日18:00。
4.繳費確認。
考生通過資格初審、照片審核後進行繳費,筆試費用為100元/人。
完成繳費確認後,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上報名。
繳費時間:2023年3月8日9:00-3月16日12:00。
5.註意事項。
考生在報名與資格初審中應註意下列事項:
(1)考生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考生本人的電子照片。
照片要求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考生在填寫信息和上傳照片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予以處理。
(2)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
考生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最後壹天報名的考生應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壹致,否則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通過初審後的應聘人員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寶,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未繳費成功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後5個工作日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聯系宿城區人社局申請辦理報名筆試費用減免手續。
聯系電話:0527-82960398。
(5)報名結束後,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6)考生網絡報名後,應保持《報名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正常使用和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號碼錯誤、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後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6.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後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到原報名網站下載並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3年3月30日—3月31日。
打印技術問題可咨詢宿城區人社局(0527—82960398)。
(三)筆試
筆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壹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4月1日9:00—11:30;筆試考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容。
管理類崗位、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的筆試科目名稱均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但考試內容各不相同。
經濟類中會計、審計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其他專技類”崗位與“管理類”崗位的筆試試卷相同。
各招聘崗位的類別見《崗位簡介表》中“崗位類別”。
考試範圍見《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須與報名時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壹致),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
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合格線。
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考生筆試成績不低於筆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壹階段程序的資格。
5.筆試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公布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宿城在線)www.sqsc.gov.cn,考生可通過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四)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
1.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末位成績並列的,壹並參加)。
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2.資格復審。
考生報名資格的復審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負責。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符合本公告、《崗位簡介表》中所列出的報考條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證件和材料。
包括但不限於:
(1)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壹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其中: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並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壹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其中: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
(3)公辦學校在職教師(含非在編教師)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壹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4)機關公務員(含參公管理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公務員登記表》或《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壹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5)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以及滿足《崗位簡介表》“其他要求”壹欄中所列條件的證明材料。
考生提供的各類證書和證明材料,必須確切證明能滿足本公告及《崗位簡介表》所要求的條件,不得弄虛作假。
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壹套復印件供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審核。
3.遞補規則。
經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現場審核,認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當場告知考生資格復審結果。
考生無異議的,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可在報考同壹崗位合格線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生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
4.面試繳費。
考生在資格復審通過之後,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5.確定面試人選。
資格復審完成後,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將面試人選名單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宿城在線)www.sqsc.gov.cn公布。
6.面試。
面試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壹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2)面試合格線。
面試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5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壹階段程序的資格。
但對於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等於或少於計劃招聘人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
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總成績合成。
規則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體檢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統壹組織,體檢時間另行公告。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人選確定。
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合格人員作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違法犯罪記錄等情況納入考察範圍。
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未按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結束前,除資格復審已提供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考察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和聘用備案
考察結束後,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宿城區人民政府網(宿城在線)www.sqsc.gov.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公示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將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聘用備案後,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按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組織實施,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壹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應註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壹《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並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其他事項
(壹)公告發布。
本公告由中***宿城區委組織部、中***宿城區委編辦、宿城區人社局***同發布。
(二)政策口徑。
專業設置、年齡、工作經歷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設置。
招聘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並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
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後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後的專業為同壹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壹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年齡計算。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是指1987年3月8日至2005年3月13日之間出生。
3.工作經歷。
“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
“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合法有效的錄(聘)用審批表、勞動(聘用)合同等證明材料中填寫的時間為準。
4.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可在名單公示結束後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同壹單位或者部門的資格。
5.技工院校學歷。
技工院校技師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按照本科學歷參加事業單位招聘。
6.最低服務期。
除06崗位(區融媒體中心)最低服務期限5年外,所有招聘崗位錄用後最低服務期限3年。
7.擇業期。
擇業期內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可以報考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
擇業期為畢業後兩年內,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
8.基層項目人員。
從國家統壹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經我省項目管理辦公室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以及外省選派的江蘇省生源“西部計劃”誌願者。
上述人員報考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職位,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報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報考者須為江蘇生源;報考其他職位,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非在職)的,不受生源地限制。
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學歷(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學歷)所對應專業報考時,視為社會人員,不能按應屆生身份報考。
9.應征入伍人員。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後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崗位。
10.其他事項。
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
國(境)外相關人員報考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
政策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0527—82960398(宿城區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826(宿城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
中***宿城區委組織部
中***宿城區委編辦
宿城區人社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1.宿城區2023年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江蘇省2023年省屬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人員公***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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