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壹個分支,以貨幣形式系統、全面地反映和監督企業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具有其相對獨立性和特殊性。財務會計的基礎是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財務會計強調遵循會計準則,按照會計制度處理各種經濟業務。會計人員基於自身的理解和情況的特殊性,對壹些相同的經濟業務可能會有不同的表述和不同的核算結果,這是會計彈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彈性的正常表現,遵循權責發生制和配比原則。為了使財務報表公允地反映企業在某壹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並允許企業合理地估計特定情況下的收入和費用,財務會計可以考慮某壹時刻貨幣不穩定的因素,例如在物價變動的情況下,企業通過會計計價方法的選擇,尋求壹種更合理的能夠反映物價變動影響的計量模式,而稅務會計的基礎是國家稅法。企業稅務會計應該有壹套自己獨立的處理準則,遵循收付實現制原則,如房地產稅。商品房壹旦售出,即使買受人未支付房款,房地產商也必須按照權責發生制記錄收入;但稅法考慮到房地產開發商的納稅能力,根據房地產開發商收到的房款來確定納稅時間,即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納稅核算依據。同時,為了保證稅收收入和便於入庫,壹般不允許企業進行收入和費用的估算。企業稅務會計中計算損益的程序和結果與財務會計中不同,特別是營業收入中扣除營業成本的標準與財務會計中不同。如財務會計從營業外支出項目中收取非法經營的各種罰款、罰沒財物折價等,允許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法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財務會計允許管理費用中包含的業務招待費在利潤結算前扣除,但稅法規定只能按壹定比例扣除,超出部分應計入收入,繳納所得稅。此外,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忽略了貨幣時間價值的變化,更關註可預見的事項。通過稅務會計工作反映的情況,確保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法的規定進行,做到應納稅款及時足額繳納,防止偷逃、騙稅、欠稅問題的發生,確保企業認真、完整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法規、不納稅而被處罰造成的損失。
(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功能。
企業稅務會計不僅是對稅收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通過稅負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能夠更加明確地運用法律手段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具體來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根據稅法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對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納稅活動進行籌劃,使其既能依法納稅,又能享受稅收優惠,實現少繳稅或少繳稅,減輕稅負的目的。比如,我國《企業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采用現金銷售方式的,在收到貨款或者取得索取貨款憑據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方式的,在貨物發出並辦理完收款手續的當天確認銷售收入;企業賒銷和分期付款銷售商品,應當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日當天確認銷售收入。因此,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產品銷售策略,選擇適當的方式確認銷售收入,盡量推遲銷售收入的確認,從而推遲納稅義務的發生,推遲所得稅的繳納。這可以看作是國家提供的無息貸款,對企業大有裨益。又如長期債券投資溢價和折價的攤銷方法選擇。企業投資長期債券時,其溢價或折價的攤銷方法可以采用直線法或實際利率法。投資債券時,列為企業各期投資收益,從而增加企業稅前利潤的債券利息收入,是本期應計利息與攤余溢價或本期應計利息與攤余折價之和的差額。因為使用直線法時各期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額相等,所以確認的投資收益也相等;但采用實際利率法時,各期溢價或折價的攤銷額會逐年增加,因此確認的投資收益會逐年減少或增加。因此,企業以溢價或折價方式購買免稅利息收入的國債以外的債券時,可以通過選擇直線攤銷溢價或實際利率攤銷折價的方式,相對推遲債券存續期內投資收益確認的會計期間,從而減輕前期所得稅負擔,獲得遞延稅款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