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等級君主制下的財政制度缺陷:在等級君主制下,法國王權不斷加強,議會權力逐漸削弱。這種情況導致了壹些問題和障礙,例如地方稅收體系不完善、中央集權化程度過高、預算管理混亂等。由於這些問題無法得到解決,法國無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面改革。
2、法國大革命:在18世紀末19世紀初時期,法國爆發了大規模社會運動—“大革命”,最終推翻了舊秩序。雖然該事件促進了許多新思想和觀念對經濟及社會領域產生影響,並為未來帶來變化機遇;但也給整個經濟系統帶來巨大打擊與損失,在此背景之下,計劃好轉型計劃被迫中止甚至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