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教育人員範圍
四川攀枝花行政區域內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
二、繼續教育內容及形式
(壹)繼續教育內容。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當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少於90學分,其中,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廳《關於開展2019-202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學習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77號)執行,必修公需科目為“人工智能與健康”。專業科目主要包括會計法律法規以及新修訂出臺的財務會計制度、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門(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單位)實際情況和會計人員崗位需要,有針對性、有重點地制定繼續教育內容。
(二)繼續教育形式。會計人員可自願選擇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等組織的培訓,培訓方式包括網絡培訓、面授培訓、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參加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會計類研究課題等多種形式。
三、繼續教育時間
2020年四川攀枝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從 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會計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當年度繼續教育並及時進行登記。
四、繼續教育機構管理
(壹)資料報送。符合《四川省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條件且有意願在我省組織開展2020年度會計繼續教育的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基本信息資料(詳見附件)及具體的教學計劃、師資課件、時間地點、授課對象、收費標準等資料報送財政部門。
其中,網絡教育機構在2020年4月15日前(郵寄資料以郵戳時間為準)報送四川省財政廳會計處。已在2019年報送過資料的機構,若本年度公司基本信息無變化,本次只用報送附件表格、師資課件、收費標準;若公司基本信息有變化的,應當報送附件表格、有關變化資料、師資課件、收費標準。
面授教育機構在實施培訓5日前將上述資料報送所屬地財政部門,具體報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財政部門自行確定。
(二)公布名單。網絡教育機構報送資料截止日後,財政廳將在“四川會計服務”公布報送了資料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網絡教育機構名單,供會計人員自願選擇。面授教育機構名單由各地財政局自行公布。
(三)加強監管。繼續教育機構要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課程安排、收費標準等內容。各級繼續教育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定期對繼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出現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繼續教育機構基本信息及培訓計劃發生變更時,應及時向財政部門報送。
五、其他
(壹)會計人員應當首先按照財政廳《關於開展全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財會[2019]19號)要求完成信息采集,然後再進行繼續教育學習及登記,否則系統將會報錯。
(二)用人單位自行組織繼續教育,應當在實施培訓前5日,使用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屬地財政部門報送具體教學計劃,明確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和培訓師資,並附培訓人員清單。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可對培訓進行監督、指導。
(三)省級各部門、省垂直管理部門、省屬企業集團和中央駐川單位等均按照所屬地原則進行繼續教育管理,按要求向會計人員信息采集歸屬地報送登記信息,不再統壹向財政廳報送。
(四)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審核繼續教育登記信息,督促會計繼續教育機構、用人單位及時報送會計人員培訓學習信息並加強把關審核。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嚴禁組織現場集中培訓,繼續教育機構資料報送采用郵寄方式。
2020年四川攀枝花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四川省財政廳會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