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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

作業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是“作業消耗資源、產品(服務或顧客)消耗作業”。

根據這壹指導思想,作業成本法把成本計算過程劃分為兩個階段。作業成本法下,間接成本的分配路徑是:“資源→作業→產品”。作業成本法的成本分配主要使用追溯和動因分配,盡可能減少不準確的分攤,因此能夠提供更加真實、準確的成本信息。

采用不同層面的、眾多的成本動因進行成本分配,要比采用單壹分配基礎更加合理,更能保證產品成本計算的準確性。作業是成本計算的核心和基本對象,產品成本或服務成本是全部作業的成本總和,是實際耗用企業資源成本的終結。

作業成本動因是指壹項作業產出的計量單位,如直接人工小時、產品種類、機器準備次數等。成本動因在作業成本會計中可分為資源動因和作業動因,在作業成本法中可分為執行動因、數量動因和強度動因。

成本分配的過程:

1、資源。

資源是企業生產耗費的原始形態,是成本產生的源泉。企業作業活動系統所涉及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屬於資源。壹個企業的資源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間接制造費用等。

2、作業。

作業是指在壹個組織內為了某壹目的而進行的耗費資源動作,它是作業成本計算系統中最小的成本歸集單元。作業貫穿產品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從產品設計、原料采購、生產加工,直至產品的發運銷售。

3、成本動因。

成本動因亦稱成本驅動因素,是指導致成本發生的因素,即成本的誘因。成本動因通常以作業活動耗費的資源來進行度量,如質量檢查次數、用電度數等。

4、作業中心。

作業中心又稱成本庫,是指構成壹個業務過程的相互聯系的作業集合,用來匯集業務過程及其產出的成本。換言之,按照統壹的作業動因,將各種資源耗費項目歸結在壹起,便形成作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