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購材料。它是指企業為生產耗用而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修理用備件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外購動力。企業生產耗用而從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3)外購燃料。企業為進行生產而耗用的壹切向外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燃料、液體燃料、氣體燃料等。
(4)職工薪酬。企業所有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工資性津貼、補貼、獎金及職工福利費用等。
(5)折舊費與攤銷費。企業計提的固定 資產折舊費和無形資產等的攤銷費。
(6)利息支出。借款利息支出減去利息收入後的金額。
(7)稅金。計入管理費用的各種稅金。
(8)其他支出。不屬於以上個要素的費用支出。如差旅費、辦公費、租賃費、保險費和訴訟費等。
1.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
輔助生產費用歸集和程序與基本生產費用歸集和程序相類似。“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可以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賬,歸集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單獨設置“制造費用—輔助生產車間”科目,歸集所發生的間接費用。期末,再從“制造費用”科目的貸方直接轉入或分配轉入“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科目及其明細科目借方的制造費用成本項目。
為了簡化核算工作,輔助生產所發生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都記入“輔助生產—生產成本”科目及其所屬明細賬,不單獨設置“制造費用—輔助生產車間”科目。這樣,計算輔助生產成本時,可將成本項目與制造費用項目結合起來,設置簡化的項目,即費用項目,在“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明細賬中按成本項目與費用項目結合歸集費用,計算成本。
2. 制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是通過設置“制造費用”科目進行的,各項制造費用發生時,在生產多種產品的車間中,壹般很難直接分清應由各成本核算對象負擔多少,因此,先通過“制造費用’科目借方匯總;月末,采用壹定分配標準從該科目的貸方,分配轉入有關成本計算對象。該科目按照車間、部門設置明細賬,賬內按費用項自反映。制造費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生產工時比例法、生產工人工資比例法、機器工時比例法、按年度計劃分配率分配法等。分配時通過編制制造費用分配表進行,根據分配表編制會計分錄,登記有關總賬和明細賬。期末壹般應無余額,如果期末有余額(借余或貸余),則作為待攤費用或預提費用在資產負債表上反映。年未如有余額時,在12月末進行調整,調整後應無余額。
3.廢品損失的歸集
不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後才能使用的在產品、半成品和產成品,不論是在生產過程中發現,還是在入庫後發現的,都是生產中的廢品。按其報廢程度和修復價值,可分為不可修復廢品和可修復廢品。廢品損失也就是指的不可修復廢品的報廢損失和可修復廢品。廢品損失也就是指的不可修復廢品的報廢損失和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有兩種方法計算:(1)按廢品所耗實際費用的計算方法;(2)按廢品所耗定額費用的計算方法。通過廢品損失計算表,計算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和廢品損失。 廢品損失的歸集和分配是通過設置“廢品損失”科目進行的。該科目借方登記不可修復廢品的成本和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貸方登記不可修復廢品的殘值,以及廢品凈損失轉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的借方數額。期末根據廢品損失計算表,編制會計分錄,登記“廢品損失”總賬和明細賬,以及有關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