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賬戶與被調整賬戶反映的經濟內容相同,但用途和結構不同;
2、被調整賬戶反映會計要素的原始數字,而調整賬戶反映同壹要素的調整數,因此,調整賬戶不能脫離被調整賬戶而獨立存在;
3、調整方式是相加還是相減則取決於被調整賬戶余額與調整賬戶余額是在同壹方向還是相反方向,備抵科目的列舉如下:
(1)壞賬準備是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備抵科目;
(2)短期投資跌價準備是短期投資的備抵科目;
(3)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是長期投資的備抵科目;
(4)存貨跌價準備是存貨的備抵科目;
(5)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折舊是固定資產的備抵科目;
(6)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攤銷是無形資產的備抵科目;
(7)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是在建工程的備抵科目;
(8)委托貸款減值準備是委托貸款的備抵科目;
(9)遞延收益-未實現融資收益作為應收融資租賃款的備抵科目;
(10)未確認融資費用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備抵科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條
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第壹百七十壹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