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的規定:73號令取消了原26號令第二十三條的註冊制度..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可不再在從業檔案信息中保留“從業資格證書註冊時間”信息項,“開始會計工作時間”信息項的確定方法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和中央主管單位制定,壹般不得早於全日制教育畢業時間,確定後不得隨意變更。所以結合畢業證和會計證的取得時間,估計今年的會計工作年限會被審核。
具體口徑要由各地考辦審核點掌握,但估計可能是(以2015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為例):
全日制學歷:大專學歷需2010年7月前畢業,本科學歷需2009年7月前畢業,雙學位需2013年7月前畢業,碩士學歷需2014年7月前畢業。同時不晚於畢業年度取得會計證;
全日制大專和非全日制本科學歷:全日制大專畢業時間不晚於2011年7月,取得會計證不晚於2011年底。
專科和本科都是非全日制教育:相應的工作年限以取得會計證的時間為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