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這壹規定,裝修中發生的裝修費用和搬遷費用在會計上應予以資本化,記入“在建工程——廠房”科目,待工程完工後轉入交房。
在稅務處理上,應執行以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第三十壹條規定,納稅人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可以在當期直接扣除。納稅人用於固定資產改良的支出,如果相關固定資產尚未提足折舊,可以增加固定資產價值;有關固定資產已提足折舊的,可以作為待攤費用,在不少於5年的期限內平均攤銷。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固定資產修理,應當視為固定資產改良支出: (壹)發生的修理支出達到固定資產原值的20%以上;(2)修復後,相關資產的經濟使用壽命延長兩年以上;(三)修復後的固定資產用於新的用途或者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