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處置和報廢的會計分錄
(1)無形資產的處置(轉讓所有權)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損益(借差)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如果涉及)
資產處置損益(貸差)
(2)無形資產的報廢
如果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應將其報廢並予以轉銷,其賬面價值轉作當期損益。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借: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無形資產
什麽是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即企業所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資產達到以下條件之壹的,則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可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還可以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壹起,用於買賣、轉移、授予許可等等。
資產處置損益是什麽?
資產處置損益是新增加的會計科目,主要用來核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出售,轉讓等原因,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資產處置損益影響營業利潤。資產處置損益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營業外支出是什麽?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等以外的各項非營業性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等。為此,要設置“營業外支出”賬戶對這部分內容進行核算。企業發生各項營業外支出時,記入這個賬戶的借方;期末結轉損益時,從貸方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借方,結轉後該賬戶無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