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歷”,是指報考人員參加全國統壹招生考試,被教育部批準的實施普通高等教育全國統壹招生計劃的高等學校錄取,並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後,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回國人員、港澳學生以及國內外高校聯合辦學取得相關學歷的,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予以認定。
2.申請人取得的學歷必須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和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必須可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上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展改革委關於在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高〔2009〕9號),符合畢業條件並取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申請人,由省教育廳進行電子註冊,並在全省範圍內認定。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進行電子註冊和查詢。
特別說明: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便捷查詢窗口電子註冊的輔修證書不作為報考職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的查詢依據。
3.如果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設置為特定的專業名稱,則只有與所列專業學習過相同專業的人才可以報考;至於專業要求中的“XX類”,只有列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專業指導目錄》(2019)中“XX類”的專業人員才能報考。申請人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的專業為準。
4.2019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明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最遲須在8月319日前提供;取得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和計算相關資格的截止時間為2065438+3月19。